《比神更快樂》9 — 生命的大法則

2017062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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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神更快樂》9 — 生命的大法則

你創造實相的能力,是神性的一種展現。
這就是它永遠有效的原因,要讓它失效是不可能的。
這是宇宙的根本原理,也是事物的本性。

  之前我曾說過,只要使用適得其所,
[吸引力]會是最有效的工具,也就是說,
只要把這工具使用在原本設計的目的上,就能達到你所想要的結果。
而它也總是在產生某些結果,
因為不論使用它的人是否有意識到這件事,它一直都在被使用著。

  這是神最大的恩賜;源源不絕的力量;永遠啟動著。

  我們現在所談的是,一種永遠不會停擺的因果系統的運作。

  神就是那個運作;神就是那個系統。
這就是神告訴我們[直到時間的盡頭,我都會永遠與你同在]的意涵。

  有關神的這一點,並沒有被普遍瞭解,也很少被說明清楚。
有關個人創造的話題上,這一點幾乎從未沒被解釋過。

  我們現在需要弄清楚[吸引力]的來龍去脈。

  吸引力能量是宇宙中一個更大的因果系統裡的一部分。

  把[吸引力]本身當作一個法則來談論,就有點像在談論地心引力,
卻沒有把它的物理原因及功能解釋出來一樣。
好吧,只是漏掉一些東西。那又怎樣呢?

  好,我們來看看,要深入檢視這些生命的大法則。

  生命是藉由這些來展現的:

  1、吸引力能量--給你力量

  2、對立法則(Law of Opposites)--給你契機

  3、天賦智慧--給你洞察力

  4、神奇的喜悅之道--給你想像力

  5、循環之道--給你永恆性

  個人創造法被這更大的系統管控著。
你甚至可以把這個系統或運作稱呼為"神"。

  對許多人來說,這是新的概念。
就是現在,請你自己也來探索一下這個新概念。
我們說了這麼多,那麼[神]真的可以是一個[運作]嗎?
那個運作過程可以就是我們所謂[生命]的體驗嗎?
個人創造法是否只是生命任其發展的自然顯現?

  我已經瞭解,生命就是神。
是神成為神,而他所變成的下一個東西也是神。
這是個既複雜又不可思議的系統,
它包含產生所謂[生命]展現的一種運作過程。

  這系統是一個迴圈。在你心中想像這個圓圈。
在這個圓圈裡,生命的運作產生了生命的展現;
生命的展現創造出生命的經驗;
生命的經驗又創造出生命的運作。。。。。。
一個帶動一個,再帶動另一個,然後再帶動另一個。。。。。。
如此無端,沒有止盡。它都是一體的。

  就生命的創造面來看,它是個運作;
就生命的顯現面來看,它是個展現;
就生命的影響面來看,它是個經驗。
而它如何影響我們,這是由我們自己決定的--這一點大多數人都不瞭解。

  這個無盡的迴圈--運作、展現、經驗--就是神性的本身。它是神在施展神行。

  這就是迴圈之道的顯現,一切萬物都回應著這個迴圈,
一切萬物都以迴圈的方式存在。
萬物的存在都在系統之內--沒有任何事物是在這系統之外的。

  和其他偉大的生命法則一樣,[吸引力]也是這系統的一部分。
有意識的運用這些原理--
它們是個人創造法的基礎--能夠產生帶來神性體驗的生命展現。

  你有聽懂我所說的嗎?要緊跟著我。
繼續理解。如果你想要的話,可以重讀我所說的一些話。繼續理解。

  現在。。。。。。如同物理學解釋並掌握了我們生命中的物質層面,
同樣的,玄學現在也解釋並掌握了我們生命中比物質更大的層面。

  [吸引力]是這些玄學的一部分。
它是個能量磁鐵,能夠把相似的能量拉在一起。
它絕對遵循這個法則:同類相吸。

  這個來自神的力量的能量磁鐵,在個人創造法中被我們使用著--
不論我們承不承認或有沒有意識到,它一直都在被使用。

  所以現在,當我們談論自身能產生創造實相的力量時,
我們永遠不會再問說:[神的位置哪裡?]

  現在我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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