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正定――在活動中離染

2018092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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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正定――在活動中離染

智者持續修行 直到與「法」合一

想想佛陀,無論在他自己的修行或教導中,它都足以堪為楷模。
佛陀教導我們將修行當作去除我慢的方法,他無法替我們修行。
聽取那個教導,我們必須教導自己,親自去修行。
結果會在這裡出現,而不在教導裡。

佛陀的教導讓我們能初步瞭解「法」,但「法」還不在我們心裡。
為什麼?因為我們尚未修行,還未教導自己。
「法」在修行中生起,你們透過修行覺知它;
若懷疑它,就應在修行中懷疑它。

來自大師們的教導可能是真實的,但他們只是指出道路而已,
要瞭解「法」,必須將教導納入心裡。
針對身體的部分,就運用在身體上;
針對語言的部分,就用在言語上;
針對心的部分,則運用在心上。
這是指在聽完教導後,我們必須教導自己覺知「法」,並成為「法」。

佛陀曾說一味相信別人的人,並非真的智者。
智者會持續修行,直到與「法」合一,
直到對自己具有完全的信心,不依賴別人為止。
「信」可以有各種形式,有隨順「法」的「信」,也有背離「法」的「信」。
第二種「信」是粗率與魯莽的瞭解,是邪見。

向內觀 不要向外看

以長爪(dighanakha)婆羅門為例,他只相信自己,
有此當佛陀在王舍城(rajagaha)停留時,長爪前去聞法,
或可說他是去教導佛陀,因為他只想解釋自己的見解。

「我所持的見解是,沒有任何東西適合我。」長爪說。

佛陀回答:「婆羅門!你的這個見解也不適合你嗎?」

佛陀的回答令長爪為難,他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佛陀以許多方式解釋,直到婆羅門瞭解為止:
「嗯!我的這個見解是不正確的。」

聽完佛陀的解釋,婆羅門放棄慢見,並很快地見到實相。
他當下立即改變,猶如翻掌。他如此稱讚佛陀的教導:
「聆聽世尊的教導,我的心被點亮了,就如活在黑暗中的人見到光明,
或如覆盆轉正,或如迷途者找到道路一樣。」

那時一種確切的瞭解在其內心生起,在已被轉正的心中生起。
邪見消失,正見取而代之,黑暗消失,而光明出現。

佛陀宣稱,長爪婆羅門是已開法眼者。
先前長爪執著自己的見解,無意改變它們,但當他聽到佛陀的教導時,
心便見到實相,他瞭解自己對那些見解的執著是錯誤的。

我們必須以同樣的方式改變,在捨棄煩惱之前,必須先改變觀念。
過去我們並未好好修行,雖然我們自認為是好的。
現在,當真的深入觀察這件事時,我們將自己轉正,猶如翻掌。
這意味著Buddho――「覺知者」或智慧,在心中生起,並重新看事情。

原本「覺知者」並不存在,我們的認知是不清楚、不真實與不完整的,
因為它太微弱而無法訓練心,後來心由於這覺知――
智慧或洞見――而改變或翻轉,超越我們先前的覺知。

佛陀因此教導我們要向內觀――「引導的」①,
不要向外看,或向外看,接著就向內觀,觀看其中的因與果。
尋找一切事物的實相,因為外在與內在的所緣一直都是相互影響的。

修行的目的就是要使覺知更加增強,
這能引發智慧與洞見的生起,使我們能覺知心的活動、心的語言,
以及一切煩惱的伎倆和手段

捨棄 造成痛苦的因

當佛陀最初離家追尋解脫時,可能像我們一樣並不確定該如何做。
它嘗試許多方式以開發智慧,他去參訪老師,例如阿羅邏迦蘭②,
並和他們一起禪修……右腿放在左腿上,右手放在左手上……
身體挺直……閉上眼睛……放下所有的事情,
直到他進入很深的禪定③為止。

但當出定時,舊想法又浮現,他依然執著它。
看到這點,他知道智慧尚未生起,
他的瞭解還無法通達實相,仍是不完全與有所欠缺的。
他雖然已獲得某些瞭解,但都不究竟,因此便離開去尋找新的老師。

佛陀接著向郁陀羅摩子④學習,並進入更高的禪定⑤,
但當他出定後,對前妻頻婆(Bimba)
與兒子羅睺羅(Rahula)的回憶懾住了他,他仍有貪欲。
深切省察後,他瞭解到自己還未達到目標,因此又離開老師。
他已聆聽老師的教導,並全力以赴地遵從他們的教導,
不過,他還是持續檢視修行的成果。

在嘗試苦行後,
他瞭解到將自己餓得骨瘦如柴只是身體的事,而身體什麼也不知道。
耽著苦行就如處決無知的人,而忽略真正的犯人。
他瞭解到修行並不在於身體,而是在於心――諸佛都是在心中覺悟。

身與心的狀態都是無常、苦與無我的,它們都只是自然的因緣,
依賴支援元素而生起,存在而後就消失。
一切生命,包括人在內,都習慣將生起當成自己,
將存在當成自己,將消失當成自己,因而執著每樣東西。
感受到快樂後,便不想要有痛苦,
若痛苦真的生起則希望它們儘快消失,但最好是完全不要生起。

那是因為他們將身心視為自己,
或屬於自己,因此要求那些東西要順從自己的意願。
佛陀瞭解這種思考正是造成痛苦的因,瞭解它之後,佛陀便捨棄它。

苦、苦因、苦滅與滅苦之道――人們就是因為不瞭解這四聖諦才會沉淪。
人們要克服疑惑,也要從此處下手。瞭解它們都只是色法與名法⑦,
將有助於我們看清楚它們並非獨立不變的實體,
並沒有「眾生」、「人」、「我」、「他」或「她」。
這些組成生命的因緣,只會順從自然的法則。

修行就是要像這樣如實地覺知事物,我們不是它們的主人,
無力控制它們,試圖控制他們只會造成痛苦,
因為它們並非真的屬於我們所能控制的範疇。
若如實覺知這點,就會看得很清楚。
我們看見實相,並和它合而為一。
這就有如看見一團火紅的熱鐵在爐內加熱,它通體都是熱的,
無論摸到它的頂部、底部或側邊,它都是熱的。你們應該如此看待事物。

以離染的心 去做每件事

通常剛開始修行時,我們想要獲得、達到、知道與看見,
卻不知到底要達到或知道什麼。
過去我有個弟子,修行深受懷疑與困惑所苦,
但他仍持續修行,而我也持續指導他,直到他開始找到一些平靜為止。

但當他終於稍微平靜下來時,又再度陷入疑惑。
「我接下來該怎麼做?」他問我。你瞧!困惑再次生起。
他說想要平靜,但當得到之後,
他卻又不想要它。他詢問接下來該怎麼做!

因此在修行中,應該以離染的心去做每件事。
我們藉由看清事物而離染,如實覺知身與心的特相。

修定時,我們將注意力固定在呼吸進出的鼻端或上唇。
這固定注意力的動作稱為「尋」⑧,當將心「舉」起來,
並固定在一個所緣上時,就稱為「伺」,即對鼻端呼吸的思惟。
「伺」的特質會將其它心理感受自然地混合,
此時我們可能會以為心是不平靜的,它無法平靜,
但事實上這只是由於「伺」與那些感受混合的緣故。
若它在錯誤的方向上走得太遠,心就會失去安定,
這時一定要重新整頓內心,以「尋」將心「舉」到專注的所緣上。
當如此建立注意力時,「伺」就會接手,與各種心理感受混合在一起。

我們的心為何徘徊 它為何不靜止?

現在當我們看見它發生時,因為不瞭解可能會質疑:
「我的心為何徘徊?我希望它靜止,
它為何不靜止?」這就是以執著之心在修行。

事實上,心只是依循它的本質,但我們卻沒事找事,
想要它靜止,並質疑它為何靜不下來。
然後反感生起,於是又將它加在其它每件事物上,
增加自己的懷疑、痛苦與困惑。
因此若有「伺」,就如此省察心裡發生的各種事,我們應明智地想:
「啊!心就是如此。」瞧!那「覺知者」在說話,告訴你要如實地看事物。

心就是如此,我們隨它那樣,心就會靜下來。
當它不復集中時,就再拿出「尋」,它便很快地又安定下來。
「尋」與「伺」就這樣一起工作,我們以「伺」思惟各種生起的感覺,
當它逐漸變得散亂時,便再次以「尋」將注意力「舉」起來。

這裡的重點是,此時的修行一定要以離染的心去做。
看見「伺」與心理感受交互作用,可能會以為心是迷妄的,並開始對它反感。
就在這裡,我們造成自己痛苦,我們不快樂只因希望心靜止。
這是邪見,我們只要稍微改正見解,瞭解這活動只是心的本質,
這樣就足以對治迷妄,這就稱為「放下」。

覺知心的本質 就能放下

現在,若我們不執著,練習在活動中離染與於離染中活動,
則「伺」與其它感受的互動便自然會減少。
若心不受打擾,「伺」就會自然傾向於思惟「法」,
若我們不思惟「法」,心就會恢復散亂的狀態。

因此,有「尋」然後「伺」,「尋」然後「伺」,
「尋」然後「伺」……,直到「伺」變得愈來愈微細為止。
起初「伺」會如流水一樣到處跑,
若被它迷惑而想要阻止它流動,自然會痛苦。
若瞭解水的流動是它的本質,便不會有痛苦,「伺」就是如此。
有「尋」,然後「伺」,與心理感受交互作用。
我們可以將這些感受當作禪修的所緣,藉由注意那些感受來安定心。

若能如此覺知心的本質,我們便能放下,就像讓水流過一樣。
「伺」變得愈來愈微細。例如,
心也許傾向於思惟身體、死亡或其它「法」的主題。
當思惟的主題是正確的時,愉快的感覺就會生起。

那愉悅是什麼?是「喜」,
它可能會呈現出毫毛豎立、清涼或輕安的形式,心是狂喜的。
「喜」常伴隨著「樂」,各種感覺來來去去,以及「一境性」。

心變得愈細微 較粗的特質會被舍離

初禪時,有「尋」、「伺」、「喜」、「樂」與「一境性」。
那麼第二禪如何呢?當心變得愈來愈微細時,
「尋」與「伺」相對而言便顯得粗糙,因此它們被捨棄,
只留下「喜」、「樂」與「一境性」。
這是心自己會做的事,我們無須妄加揣測,只要如實覺知即可。

當心變得更微細時,「喜」也會被捨棄,
只留下「樂」與「一境性」,那是我們會注意到的。
「喜」去哪裡了呢?它哪裡也沒去,只是心變得愈來愈微細,
因此,較粗的特質就會被捨棄。只要是太粗的,就會被舍離,
它持續舍離,直到達到微細的頂點,
即經中所說的第四禪――最高階段的禪定為止。
在此,心逐步舍離粗的心所,
直到只剩下「一境性」與「舍」為止,再沒有別的東西了。

愈渴望安定 心所受的干擾就愈大

當心在修定的階段時,一定是如此進行,
不過這只是讓我們瞭解修行的基本原則。
我們想要讓心靜止,但它就是靜不下來,
這是渴望安定的修行,其出發點是欲望。

心原來早已受到干擾,接著我們又藉由想要讓它安定來干擾它,
這渴望正是造成干擾的原因。
我們不瞭解這安定內心的渴望就是渴愛,我們愈渴望安定,
心所受到的干擾就愈大,除非不再渴望,才能結束和自己的鬥爭。

若我們瞭解,心只是根據它的本質在表現,
它很自然地會如此來去,
對它若不過分感興趣,就能瞭解它的方式很像小孩子。
小孩可能會亂講話,若我們瞭解,就會讓他們說,
小孩自然會像這樣說話,因為他們不懂事。
當我們放下時,就不會受他們打擾,
而能在小孩喋喋不休與玩耍時,不受干擾地和客人說話。
心就像這樣,它並無害,除非我們執著它,
並被它所迷惑。那才是麻煩真正的起因。

當「喜」生起時,人們會感到一種莫名的快樂,
只有那些曾體驗過它的人才可能領會,「樂」與「一境性」都會生起。
有「尋」、「伺」、「喜」、「樂」與「一境性」,
這五種特質都彙集於一處,雖然特質不同,但都集中在一處。
我們能看見它們都在那裡,就如看見各種不同的水果在一個碗裡,
可以在一心種看見全部的「尋」、「伺」、「喜」、「樂」與「一境性」。

若有人問:「怎麼會有尋?怎麼會有伺?怎麼會有喜與樂?」
那將會很難回答,
但當它們在心裡彙聚時,就可以自己去看它怎麼會那樣。

無論發生什麼事 都隨它去

在這一點,修行變得有些特別。
我們必須持有正念與正知,並且不迷失自己。
如實覺知事物這些是禪修的階段,是心的潛能。
無須懷疑任何有關修行的事,在坐禪中,即使你沉入大地,
或飛到空中,或甚至「死亡」,都別讓疑惑生起。
無論心的特質如何,只要保持覺知即可。

這是我們的基礎:無論行、住、坐、臥,都要具備正念與正知。
無論發生什麼事,都隨它去,不要執著它。
喜歡或討厭、快樂或痛苦、緩役或確定――
都以「伺」加以思惟,並衡量那些心理特質的結果。

別想為每件事都貼上標籤,只要覺知它,
瞭解心裡發生的一切事,都只是感覺而已。
它們都是短暫的,它們生起、存在,然後消失,
就是如此,並無固定不變的實體或自我。
它們不值得我們執著,所有東西都一樣。

當我們如此以智慧瞭解一切色法與名法時,
就會瞭解心與身、苦與樂、愛與恨的短暫本質,它們都是無常的。
瞭解這點,心就會厭離,對身與心與一切短暫的生滅現象感到厭倦。
當心如此醒悟時,
它會尋找出離那些事物的方式,它不會再想執著它們,
它瞭解這世間的不圓滿與生的不圓滿。

沒有什麼可以執著

當心如此瞭解時,無論走到何處,
我們都能看見無常、苦與無我,沒有什麼可以執著。
無論去坐在樹下或山頂上,我們都能聽到佛陀的教導。
所有的樹都像是同一棵樹,所有的人都像是同一個人――
當中沒有任何特殊之處,它們都同樣生起,暫時存在,衰老,然後死亡。

若我們瞭解身與心的實相,就不會生起痛苦,因為不再執著它們。
無論身在何處,我們都會有智慧,即使只是看見一棵樹,
也會以智慧思考它,或瞧見青草與昆蟲,也都能提供思惟的資糧。

當歸結到這一點時,它們都有相同的命運,它們都是「法」,是最究竟的。
若我們能瞭解這點,就已完成了旅程,稱為「世間解」――如實了知世間。
心完全覺知它自己,並切斷苦的因。當不再有任何因時,果也就不可能生起。

修行必須誠實 不要三心二意

我們需要長養的基礎是是:第一、要正直與誠實;
第二、慎防作惡;第三、心中保持謙卑的態度,少欲知足。
若我們在言語與其它事情上能少欲知足,就會瞭解自己,
而不會陷入混亂,心將具備戒、定、慧的基礎。

因此,解脫道的行者一定不可大意,即使你是對的,不可大意;
若是錯的,那就更要小心。
若事情進展得很順利,你也感到很快樂,一樣不可大意。
為何我要說「不可大意」呢?因為所有事都是不確定的。
應如此覺知它們,若得到平靜,只要如實覺知即可。
你可能會想耽溺其中,
但你應覺知它的實相,就和你對待令人厭惡 的性質一樣。

這個修行完全取決於你,沒有人能像你一樣覺知你的心。
修行需要誠實,如法而行,千萬不可三心二意。
這並非說應讓自己筋疲力盡,你只要具有正念與正知,
就能明辨是非,若瞭解這點,就知道如何修行。
你無須具有太多東西,只要在這上面精進即可。

[注釋]

①「引導的」(opanayiko):「法」的特質之一。
值得引入自心;值得瞭解;藉修行嘗試;引導向內。
經上列舉佛法的特質:「法」是世尊善說、自見,
無時的、來見的、引導的、智者自知。

②阿羅邏迦藍(Alara Kalama)與郁陀羅摩子(Uddaka Ramaputta)
是當時著名的數論派先驅,教示以苦行或修定為主,
以非想非非想處定為解脫境,最終以生天為目的。

③世間的禪定分為色界定――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
以及無色界定――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
佛陀依阿羅落迦藍的指導,達到「無所有處定」。

④參見注②。

⑤佛陀依郁陀羅摩子的指導,達到「非想非非想處定」。

⑥即耶輸陀羅(Yasodhara)王妃。

⑦色法(rupa-dhamma)與名法(nama-dhamma)
色法指物理現象,名法指心理現象,兩者即指五蘊。
五蘊中的色蘊屬於色法,受、想、行、識四蘊則屬於名法。
名法又可稱為「心法」。

⑧英譯本將「尋」(vitakka)譯為lifting up(舉起),
將「伺」(vicara)譯為contemplation(思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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