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個人不能改變另外一個人
一個人不能改變另外一個人,一個人只能改變自己。
每個人的信念、價值觀、規條系統只對本人有效,
不應強迫別人接受。
改變自己,別人才會有可能改變。
一個人不能推動另外一個人改變。
每個人都只可以自己推動自己改變。
找出對方的價值觀,創造、增大或轉移對方在乎的價值,
對方便會產生推動自己的行為。
因此,一個人不能“教導”另外一個人,
一個人只能引導另一個人去學習。
因此,一個人不能希望另外一個人
放棄自己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條,
而去接受另外的一套。
好的動機只會給一個人去做某一件事的原因,
但是不能給他控制別人或使事情恰如他所願的權利。
不強逼別人跟隨自己的一套信念、價值觀和規條,
別人便不會抗拒。
同樣地,我們只能自己推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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