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相挺~飄洋過海繫親情

2013081312:30



在愈來愈多的台灣人走向中國時,
台灣的家庭也逐漸瓦解。
親子之間的教育與關係,
正或暗或明的威脅著—
既要事業發展又想兼顧家庭的人,
這也顯示—有更多的
台灣孩子面臨成長的痛苦與困頓。

距離—正是親情的殺手,
但這並不代表沒有挽救的機會。




史帝夫在離婚訴訟期間,
一個人單飛到德州工作,
距離他原來居住的喬治亞州約1600公里之遠。

從離婚官司開始到離婚後的6年間,
史帝夫每個月從德州飛回喬治亞州探視女兒。

單程的飛行就要1600公里,
每個月的來回飛行就飛了3200公里。

不只這樣,
在下機場時史帝夫還得花錢租車,
到前妻家接女兒一起到他媽媽的家過週末。

有時候還開車帶著女兒跨州旅行,
這樣的花費更大,
除了要吃、要喝、要住還有門票等開銷。

6年來史帝夫約飛了26萬公里的行程,
目的只有一個—陪女兒長大。

雖然我不能保住我的婚姻,
不能給女兒完整的家讓她的成長順暢,
但我盡力做到我能做的來保住親情。

「我沒有存錢,我的錢全花在陪孩子成長。
但我覺得這是很值得天下父母去做的事情。
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
如果父母只是追逐經濟,把親情拋一邊,
到時候才發覺親情沒有想像中的美好。
然而美不美好完全在於父母的觀念。
當觀念有了,再付諸行動,一切就不同了。」

史帝夫一點也不惋惜
曾經花了那麼多錢在女兒身上,
當然也不後悔自己一無所有。
後來史帝夫和女兒之間的關係
有如朋友一般,無所不談,
甚至連床笫間的事,女兒也會跟爸爸討論,
完全沒有因為當初的居住距離讓父女倆變陌生。





《省錢做法》找出折衷辦法—也能大團聚

珍妮和前夫離婚後,女兒的監護權歸給前夫。
她的再婚丈夫是倫敦人,
珍妮也從美國搬到倫敦和丈夫居住,
婚後,珍妮又生了兩個孩子。

倫敦的生活費昂貴,珍妮即使想念女兒,
也無法攜家帶眷返美探視女兒,
因此,
珍妮每年向航空公司申請未成年委託照顧,
才讓8歲的女兒得以
每年暑假單飛倫敦與媽媽團聚兩個月。
如此一來,既可維持親子關係,
一張來回機票也比全家總動員便宜多了。

我的女兒情況又不一樣。
她在美國上學,
她的爸爸在中國經商,哥哥則在台灣工作。
每年暑假時女兒飛回台灣3個月,
她的爸爸則從中國飛回台灣兩趟,
這樣,他們就有時間相處,
彼此的關係也維持得相當密切。



在全球化的時代,
一家人分散在全球各地將日益普遍,
這種以台灣為基地的做法,
勢必成為一種趨勢。

〈紫色姊妹花〉的作者—愛麗斯.沃克,
在和白人丈夫離婚後,
她從東岸搬遷到西岸定居。
他們的女兒則分別在東岸與父親同住兩年,
再轉到西岸和沃克一起住兩年,
這樣每兩年一輪,
直到他們的女兒成年上大學為止。
這種做法,在經濟上比較實惠,
在感情上的建立與信任度也更強,
同時兩人在親子教育上也能夠持續。

經營遠距的親子關係有諸多現實的困難,
最大的困難是感情的生疏,
其次是時間,再則是經濟,
三者也可能顛倒。
不過,如果有心要維繫感情,有愛相挺,
這些困難都可以逐一化解。
因為"親情是無價之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