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神更快樂》20 — 神的真實本質
先前我有說過,個人創造法實際上是三個現象的一體互動。
第一個現象是與神有關;
第二個與你有關;第三個則是與你和神兩者有關。
我說,用另一種方式來形容的話,
[生命秘法]的第一部分就是[我是];
第二部分就是[你是];第三部分就是[如何]。
許多人都傾向於把神(那個"我是")以一種[看低]神的力量,
而不是以[認可]的方式來想像它。
如果我們不小心,
還會發現自己更有興趣把神當成一個形象,
而不是把他看做一種力量。
現在我們要來學習更多有關[我是]的力量。
我們最後得到一個結論:
神並不是更大版本的人--
帶有情緒上的混亂、心理的情結和凡人的需求
(愛的需要、報復的欲望等等)--
然後我們知道整個未被揭露的真相:
神不是更大版本的人,但人是更小版本的神。
這是通往完全理解生命最大奧秘之道的起點--
因為它就是這奧秘本身的一部分。
當然,幾個世紀以來,神的身份一直是最大的奧秘。
之所以如此,並不是因為神要保持神秘;而是人要神保持神秘。
(或者,至今,某部分的人。)
我們人類一直不斷投注某種特別的樣子或形象來想像神。
大多數人真的把神想像成某種比[我們]更有力量、更無比聰明的巨人。
許多人類和人類的宗教,甚至給予神性別(近幾千年來多是男性)
及種族(當然絕對不會是黑人)。
也就是說,有些人這麼做。其他人則給予神不同的個性。
有種說法是,其實並沒有那麼多人真的相信這些想法,
但是有這些想法總是比沒有的好。
人的心智需要某種可以掌握及概念化和視覺化的東西。
然而,如果人們不相信這些東西的話,那麼,他們要相信什麼呢?
如果他們是誠實的,
當談到有關神真正的本質、相貌和個性問題時,
我想大部分人會說他們不知道該相信什麼。
我很喜歡講一個六歲小女孩的故事:
她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忙著在圖畫紙上用蠟筆畫畫,
正在洗碗的母親被這一幕打動了,在廚房高聲唱道:
"你在畫什麼呀?小鬼頭?]
[神。]女孩煞有其事地回答。
[噢,寶貝,那真是太好了,]她媽媽笑著說,
[但是你知道,沒有人知道神真正是長什麼樣子的。]
[噢,]小女孩嘰咕地說,[只要你讓我畫完......]
二00七年三月,我在東京一場[真理聚會](satsang)中發表談話,
討論有關神的真正身份。在節目的起頭,我這麼形容神:
[神並不是一個住在天上的超級存在,
並像人類一樣有著癖好與情感的需求--包括愛及報復的需求。
神就是生命的本體能量,你可以把這能量稱為純淨的智慧。]
[這個智慧不在乎你相不相信它,也不在乎你是否有意地在使用它。
縱使你有意地使用它,它也不在乎你如何去使用。
它對這些完全沒有評斷。事實上,它對所有的一切都沒有評斷。]
[純淨的智慧不想要任何東西、不需要任何東西,也不尋求任何事物。
它只是存在。它以它本身可以被使用的方式存在。
它就是如此。是它使之如此。
藉由將它自己放進一切萬物之內,它使這成為可能。]
[放眼望去,到處都可發現純淨的智慧,它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礎。
雪花映現出純淨的智慧;最微小的原子映現出純淨的智慧;
最廣袤的夜空映現出純淨的智慧;生命的過程本身--
從每一個層面來看--也映現出純淨的智慧。]
[現在這裡我所說的純淨的智慧,
是可以在生命的每個層面裡被生命本身所使用--
現在就在被使用中。
眼前你就在使用這個能量、聚焦在這個能量,
在每一天的每一小時的每一分的每一秒.....日用而不自知。
這能量確實存在的事實及如何聚焦它的方法,
並藉由來達到個人的好處就是所謂的[秘密]。
去年以此為片名的電影被拍攝完成,現在正橫掃全世界。
[現在我所謂的純淨的智慧--我也說它是神的另一個稱呼--
對一切事物都沒有任何意見,因為它不需要任何東西。
唯獨它沒有任何需求。
理由很簡單,因為它就是以各種形式存在的一切。
不只是物質,也包括抽象的東西,
包括所有精神界的事物和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一切。。。。。。
包括思想、情感、感覺、觀念;是的,還有太空中的黑洞。
[想想這個:如果神真的就是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一切,
那在這世上神還會想要、需要或要求什麼嗎?
為什麼沒有給神我們想像他所想要、
需要或要求的東西時,神就會懲罰我們?
這些問題的答案不言自明,不用大費周章地討論。
因為用簡單的邏輯就可以清楚知道,
我們如何被自己的文化和過去的神話所控制。
[目前出現在我們及一切有情眾生眼前的機會,
就是按照純淨的智慧的本體能量原本被設計的使用方式去運用它。
在宇宙中,並不是所有的存在都可以有意識地運用這個本體能量--
亦即帶著完全的自我覺察及意圖來使用它。
只有生命本身中那些已有自我覺知,
也就是覺察到他們自己的那群人可以做到。]
[最後一句話我應該修正。
甚至不是所有已有自我覺知的人都可以有意識地運用本體能量,
它不只是有沒有覺知的問題,
還是一個存在體或物種所達到的覺知層次的問題。
舉例來說,狗雖然智慧高,但還不足以自我覺知
(就目前我們所知),因此也就無法帶著意圖來運用本體能量。]
[人類不僅僅覺知到自己,還覺知到自己在覺知;
於是人類就至少提升到意識的第二層次。
在這個層次裡,它讓有情眾生察覺到他們自己,
甚至讓他們察覺到他們正在察覺自己。
也就是說,我們可以站在[我們自己之外],
觀察我們自己正在做什麼、想什麼和說什麼。]
[我們甚至可以觀察我們正在觀察自己。
我們可以後退走進覺知的玄關裡,望穿往前和往後的門道--
並且,根據有些人說的,究竟照見及體驗到我們的神性和聖我。]
當我用以上的話做結論時,我想我對神所下的定義已經相當[安全]了
(當時我把有關[身為我們的神]的部分,留在稍後的討論中),
因此在那時候,我還沒想到或許某個聽眾會對我的描述感到失望。
但我現在知道,我早就該猜想到這情形有可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