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痛苦的體驗比較深刻,對幸福這樣的心理體驗就有些膚淺。
也許有人說她曾經幸福過,不過在幸福的時刻並沒有那麼多的幸福感,
只是在失去的時候才感覺那已經是相當的幸福了。
當有人宣稱她很幸福的時候,常常也是感覺幸福正在溜走,
或正在擔心下一時刻會發生什麼不好事情的時候。
心理深層的幸福感常常體現在這樣的時刻:
一個欲望得到實現,如性欲、成就欲、金錢欲、權力欲,
而新的欲望還沒有生成。
遺憾的是一個欲望的滿足常常是另一個更大欲望產生的根源。
或者,人從一種不良情緒中脫離,
如從壓力、焦慮、恐懼中舒緩,而新的緊張還沒開始。
同樣遺憾的是情緒像一種流動的能量,
當舊的緊張平復的時候,新的緊張已經開始。
如果用花兒來象徵著幸福,你立即發現幸福的寓意是因人不同的,
正如花有千樣紅,萬種態,
不同的人對幸福有不同的期待,對幸福有不同的理解。
花的另一個寓意是幸福只是生命中燦爛的一瞬,更多的人生是平淡。
當我們降低對生活、對工作、對他人的期待時,我們常常容易跟幸福邂逅。
當我們假定自己是幸福的,並用幸福的眼光去看待一切的時候,
哪怕坐在黃連樹下,也會因為自己還在感覺,
還有呼吸和心跳,還在觀察這個值得珍惜的世界,所以心身依然處在幸福中。
那麼,如果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團隊,一個民族總是感覺不幸福,
並不是什麼事,什麼工作,什麼人,什麼制度讓她們不幸福,
而是她們缺少感覺幸福的心理能力。
其實,對幸福的感覺是一種心理能力。
真正的幸福感是誰也拿不走的,
那是人對世界、對人類和對自己所持的一種態度。
讓自己的內心充滿自信、滿足、博愛,我們就創造了幸福。
幸福只能從內心去尋找,
當你找到幸福的時候,你的生活也會變得陽光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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