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昧因果」與「不落因果」

2013030908:30
 
 
 

 

 

 

 

  
《五燈會元》中記載:百丈禪師有一天上堂,
下座後,各人都已散去,獨有一老人未離去。

百丈問他做什麼?

他說:「我不是人,實是野狐精,
迦葉佛時曾是這裡的住持,有個學人問我:
『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我說:『不落因果。』
因此便墮野狐身五百世,無法脫身,
請和尚慈悲開示。」百丈說:「你來問我。」

那老人便道:「請問和尚,大修行人還落因果否?」

百丈答道:「不昧因果。」

那老人言下大悟,即禮謝道:
「今承和尚代語,
令我超脫狐身,乞和尚以亡僧禮送。」

這則公案中,野狐前世為修行人,
因為以錯誤的知見回答「大修行人不落因果」
而自誤誤人,墮五百世狐身。

百丈禪師則以自性智慧回答
「不昧因果」而令野狐得度。

「一字之差,就能誤導眾生」,
修行最重要的就是確立正知見。

若知見偏邪錯誤,眾生聽到這句話會引起他的誤解,
使他否定因果法,落入斷見,認為沒有因也沒有果。

殊不知種下三塗苦因,戕害法身慧命而不自知,
可以說會「一盲引眾盲」。

因緣果報之說不只是佛學理論,
更是十方三世絕對不變的真理。

例如佛陀身為證悟圓滿的聖者,
尚於琉璃王滅釋迦族時頭痛三日,
因為過去曾有一世為小兒身時,
戲敲大魚頭而感此果報。

科學上的方法論、邏輯思惟,
莫不奠基於種類繁雜的因果定律、因果法則。

生活在人際互動、資源的使用、活動或行為的進行,
無一不受因果規律所形成的秩序影響。

不論聖凡智愚,古今中外,因果是宇宙間的真理,
能被觀察、理解、運用、建立。

野狐過去生為寺院住持時說「不落因果」,
顯然是誤解了因果,也誤解了修行。

不落因果似意味著能超然於因果法則之外,
不被支配,不受報也無庸承擔。

但修行不是為求脫離因果法則,相反的,
而是清楚的洞晰因果法則,
承擔過去的善惡因所感得的現前果報,
進而在當下因地上踏實努力,修正心念、行為,
以作主明白的心於因中努力,起身口意自利利他,
廣行菩薩道,朝圓滿佛果的目標努力。

凡夫不明因果或不重視因果,
迷闇顛倒隨順習氣造作惡業,
反受惡業因果的纏縛而輪迴三界;
大修行人深明因果,承擔過去所造諸業的果報,
心不起執著煩惱,並且在因地中不斷植下因,
清楚明白「不昧因果」,
而非脫離於因果法則之外的「不落因果」。

1.不落因果:解脫者不落因果法(有為法)。

2.不昧因果:了解因果法生滅而無生滅 。

其實「不落因果」也不能說它絕對錯誤。

只是因為這是講這句話或回答這句話的危險性。

不昧因果這句話為什麼正確呢?

因為它沒有否定因果,而且你確實的知道因果。

一個確實真正知道因果法的人,他才有辦法超出因果。

因為說起來,因果法是「有為法」。

「有為」的意思就是「因緣所生」之意。

所以,「不落有為法」,本來是沒有錯的,
不落有為法的人,講起來是解脫之人。

這種人是出三界的人,
因為因果法其實都是在三界裡面,都是有為法。
不過,因為有的人
聽到這句話會將它誤解成沒有因果法。

所以,用「不昧因果法」這個詞有一個好處,
第一、了解有為法是生滅的,不昧因果的人,
他了解有為法是生滅的因果法。

了解它是因緣生、因緣滅。

所以不昧因果,才比較不會落入斷滅,
因為他同時了解生滅,又可以同時了解不生不滅。

因此了解生滅的人,他不會落入斷滅法;
了解不生不滅的人,他也不會落入常恆法。

所以講「不昧因果法」,有這個好處。

如果是講「不落因果法」,容易引起人誤解,
可是並不是說它絕對錯誤,看是誰在聽、看是誰在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