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覺得我是個還不錯的人,
為什麼我總是吸引一些我不想要的人到我身邊,
我念想快樂為什麼老是遭遇痛苦?
現在網上流行一本書叫作“吸引力法則”的書及其理念,
請你談談這是怎麼回事?請你談談吸引力法則。
答:當下幾乎全球在流行一本書――那就是“吸引力法則”之書,
“吸引力法則”認為:你有什麼樣的念想你就創造什麼樣的實相,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好的總是吸引好的,惡的總是吸引惡的,
念想就是能量――你的物質實相生活由它創造……
由此它鼓勵人們要積極思想,
以正念吸引正念,以美好吸引美好:創造你的生活天堂!
事實上這個見地是不究竟的見地。
真相是:相吸的總是異類,凡有所想皆是妄,存在體總是一體兩面的――
當你呼喚“正”的,“負”的也會聽到……
曾經也同樣有一個女孩問起:我覺得我不是那樣的人
(意指我不是那種太壞的人),為什麼我總吸引一些那樣的人來到我身邊
(意指我不喜歡的,不太好的人)?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人覺得自己並不是某種類型的人――
但他們卻總是“吸引”那種類型的人在他們身邊,這是怎麼回事呢?……
有時候“好人”總是遭招壞人,看起來的“魔鬼”周圍還總是有一些天使圍簇。
物理界有個法則:不是“異性相吸,同性相斥”嗎?――
在吸引力法則裡怎麼成了“同等性質的吸引同等性質的,
異類性質的吸引異等性質”的了,這不矛盾嗎?這是怎麼回事?
難道物理界的這個“吸引律”在意相世界裡是不對嗎?
“吸引力法則”的實相究竟如何?
事實上這個色界裡的吸引律在無色仍然仍然轉運――
只要存在的相體是有“極性”的,那麼那總是“異性相吸,同性相斥”:
假如你是“正”極,那麼它的存在體另一端一定是“負”極;
假如你是“正”性的,那麼它的同一體的另一個面向一定是“負”性的……
如果你是一個天使,那麼首先第一個來到天使面前的一定是“魔鬼”,
天使必須首先“吸引”魔鬼,其次才是“吸引”天使……
人們看起來好像是:天使吸引天使,魔鬼吸引魔鬼。
假如你本身是天使,那麼你就一定吸引一大群天使在你身邊;
假如你是魔鬼,那麼你的周轉就會有魔鬼出現……。
事實上並不是這樣:假如你是天使,第一個“被吸引”、
第一個來到你身邊的,一定是“魔鬼”;
假如有一個人是魔鬼,那麼一定會有一個與之有相近能量的“天使”
會遲早來到他身邊。吸引力法則並不是同樣的“吸引”同樣的,
而是同樣的在“吸引”異樣的。
正的一樣是吸引負的,負的一定是吸引正的。
陰一定會首先“吸引”陽,陽一定會首先“吸引”陰,
不可能“陽”的吸引陽的,陰的“吸引”陰的……
但是吸引力法則卻認為:如果你裡面有“正”的念頭,
你一定會吸引“正”念頭來到;如果你的念想是快樂的,
那麼你一定會吸引快樂的事或快樂的人――到你的生活中。是那樣嗎?
我的觀點與此相反:假如追求“快樂”,你一定會遭逢“痛苦”;
假如你把持“正”念,一定會有“負”念在你的心裡潛伏;
如果你想創造自己是天使的內像,那麼一定會魔鬼存在于你的裡面……。
只要你為自己確立一面,那麼存在的另一面一定首先來到你的周遭。
如果你要告戒自己你的“心”要存留“善”念――
那麼你的“心”中一定會有“惡”滋生。
除非你是不善不惡的――否則你不可能只善不惡的。
單獨的“陰”無法存在,單獨的“陽”也無法存在。――
只要你決定持有事物的一個面相,那麼另一個面相……一定會出現!
整個“吸引力法則”的實相應該是:異性的相“吸”,同性的相“粘”。
存在物並不是“吸引”同性類別的,而是“粘附”同性類別的。
但無論你準備想讓你自己成為什麼――……
在那個“成為”的途中的,一定你會相逢相反的存在。
假如你準備讓自己成為快樂的,
那麼在你成為快樂的途中,你一定會相逢“痛苦”。
假如你準備讓自己成為成功的,那麼在你成為成功的途中,
你一定會相逢“失敗”的存在。
除非你什麼也不想成為,除非你什麼也不準備要達成,
除非你決定自己不再“是”什麼――否則,你一定遭逢那反性的存在。
吸引力法則是一種“有為”的顯相。
吸引力法則本身事實就是一種妄念。
吸引力法則實質是一種妄心作為。一種“有為”。
――如果我教導你,我一定不那樣教導。
我教導你:丟掉你的妄想。什麼也不要做。不要創造什麼實相。
顯示自然!不要持有任何極性。成為自然的。
成為你的本來。無為。不要妄心造作。
因為事情是那樣的:假如你追求快樂,一定會相逢痛苦;
假如你追求成功,你一定會遭遇失敗;
假如你持有正念,一定會有負念出來;
如果你準備吸引正的,一定會有“負”的首先到來;
如果準備成為某一種面相,你一定會首先成為那個面相相反的面相――
然後你才有可能的、並不純粹的成為你想成為的……
只要你有妄心,只要你有妄為,只要你準備成為什麼――
你一定會吃盡苦頭,否則你不可能“直接”進入蜜中。
吸引力法則的本質類似于一種積極思維、
一種自我良性催眠、一種自我正性暗示。
事實上,人們靠積極思維可能在物質世界相上“取得”前進或成功,
靠自我良性催眠可能短暫性的獲得美好的感覺,
靠自我的正性暗示可能獲得他妄心的動力……,――
事實上在精神意識的領地:物相上的成功即是他的失敗,
短暫而虛幻的自我催眠終無作用,自我正性暗示也只是妄心自為……
從終極的、本質的、最終整體的看面上評價一個人的妄心的種種努力:
它本質是零的,是妄為的,是可笑的,
是什麼也並沒得到的,是夢中的做功與努力!
所以吸引力法則的真正實相是:如果你確立自己想要的――
那麼你首先相逢自己不想要的――然後你才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綜合的、整體的評價你的“妄心”的行為:它的整體效益是正負或負正為“零”。
雖然你最終拿到的是一塊蛋糕、一塊獎牌、一枚金幣……
但是在拿到它們之前首先持有了與之相反的、同等能量的他物。
從整體上評價你有什麼收穫?經過種種妄心的努力,你的結果也只不過是:
你為了追求所謂美好的、有價值的、昂貴的――
但是在這個追求的途中也失去了更多……
你最後拿到一種東西――一塊金子、一塊獎牌或一樣禮物,
你沾沾自喜、你洋洋得意?
傻瓜,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得到了這個虛幻的東西?
你在到達這、拿到這個的途中,
你失去了多少你才到這個虛幻的催眠之物?這個催眠的水晶球?
如果你不真正清醒,你的一切努力皆發生在夢中。
吸引力法則即是夢之人突發奇想和總結之法。
它是夢人夢中的妄力應用。它看起來引導你勝利、
引導你成功、引導你獲得想要之物――
那本質也只不過是引導付出種種妄心的作為、妄心的心力、妄心的能量……
最後得到一個短暫的、虛幻的、本質並無意義的、
妄心用於催眠真心的――妄心這個催眠師的“水晶球”而已。
一切有為法皆是夢幻泡影。皆是妄心使然。皆是夢人的努力。
皆是不究竟者的夢中之想。皆是最終的、終極的無用之為想。
吸引力法則正是這個有為之法,是夢人之法,是引導人向夢中去而不是向夢外來的方法,是以“力”改造世界的方法――不是以“無力”、以“無為”而創造實相的方法。
它不是究竟之人所說究竟之法。世人莫迷之。
記住,凡是以“力”改變或創造某種實相生活者,皆會遭苦。
凡以“力”改變世界,必遭逢種種之“苦”後……
才能得到一點點看起來的你“心”想要之物。
但是那個仍舊是妄心為自我麻痹而用的介物或客物。
是妄心――這個催眠師用於催眠它自己的催眠體物。
世人不要為妄心的妄念努力所迷,聽究竟人說究竟法。
究竟人即是成道人,究竟法即是無為法。
世人在世間要想過上真正好的、自我本心想要的快樂生活,
必須聽到或依行成道者的無為之法。
否則,一切你的不聽終將導致你的某一天的“醒來”或“後悔”,
或者“恍然大悟”或有點了兒“悔恨”。
妄心所造之物、之念、之法――妄心是喜歡的。
“吸引力法則”是創造者的那個妄心所創――
但是它又為諸眾的妄心所需要……
因此,這就是為什麼世人喜愛它、應用它、依持它的原因了。
事實上來看透人生的本質,來看到妄心的本質,
來從整體或相實上看它――吸引力法則是妄心法,
其本質只是一種妄心的自我催眠、自我暗示,
在世俗層面上它本質只是一種積極思維,在生命整體的意義上講,
它絲毫真正的收穫及意義都沒產生。
你由它而所得的快樂是短暫的快樂、是虛幻的快樂、是夢中之樂。
依用它你最後好象虛幻般的拿到了一個寶物,
但是你在拿到這個寶物之前――
你所付出的負性的、非美好的能量或代價與之相等。
為了追求“快樂”,你付出了與之同等能量的“痛苦”――
雖然最後看起來你是“快樂”的,但是那個最後所拿之物――
“快樂”……不是虛幻的麼?不是看起來被自己的妄心所騙麼?
你最終的結果――綜合評價你一生妄心的種種努力及作為,不是零的嗎?
世人醒之,不要這為那為――妄心而為!
來自然而為,來帶著覺知、依著清淨心、無為而為。
人不要為“偉大”而出生,要為無為而出生。
人不要有雄心……,也不要有雌心――道心,要無心。
世人要知之這些真理。來看透“吸引力法則”的本質及真相――“心”,
來在更高、更大、更真相的層面運作。
“老師,……,我念想快樂……,為什麼老是遭遇痛苦?
引吸力法則有什麼不對麼?”――吸引力法則是一種有為法,
“快樂”是一種有極性的念想,如果它一出現它的反面必現。
靠一種念想制服另一種念想,靠一種方法消失另一種方法……
從本質終極上講是無效的方法。
吸引力法則是催眠般的,是自我暗示本質的,
是一種積極思維實質的念頭運作方法――
用這個方法來獲取人生真實的意義或歡樂,沒有真效真為。
“我感覺我不是那樣的人,為什麼我總是吸引我不想要的人?”
假如一個人的“心”不空,那麼它一定是“實”的。
實的“心”即分為意識和潛意識。
如果按照陰陽來說,如果意識是“陽”,那麼一個人他的潛意識就是“陰”。
人的意識在找尋它的同類,而潛意識在吸引它的異類。
如果他的意識力量的強大,那麼他就會和他們的同類者在一起;
如果他的潛意識強大,那麼他就會無明的遭逢與他的意識所想要相反的人或物。
意識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粘附”,潛意識和它所欲之物在一起,叫“吸引”。
如果人不明察他自己的內部世界,那麼他就會於無明之中
總是碰到他意識所不願意碰到的;
即使人――他的意識力量比較強大,通過努力……
他得到了他想得到了……,那麼在這個“得到”――
他所持“物”的前面或後面,――
一定會有它不想欲要的、相反的“物”存在。
對於普通而無自知性的人來,他的心是有極性的,
他的整體意識是陰陽劃分的――因為他們的意識有陰陽之性,
所有他們就將遭受到陰陽法則之苦。
除非你的心空掉,除非你的心是個空心――否則你的心就是有極性的,
你的意識就是有陰陽的。
只要你的心有陰陽,只要你無明的部分還很大,――
那麼你總是在“吸引”與你潛意識性質相反的存在來到――
雖然你的意識並不想那樣、雖然你的意識所欲求另外的……。
如果一個人的心不空,如果一個人的心有極性,那麼情況就是這樣:
他的意識想要一樣性質的東西,而他的潛意識總是在本性的吸引與它相反的……
那麼這就造成,他的意識想要的和他的潛意識本然吸引的相反,
因此――不明“心”的人,在未來碰觸客物世界時,
他自己的內部首先就有了“分裂”、
就有了不同方向“欲念的能量”、就有了“衝突”。
這就是為什麼無明的眾生有止不住的“心”的痛苦的原因了。
因為他們的“心”不空,不空的心即是有極性、有陰陽、
有意識和潛意識、有種種妄念、欲望!――
因為有這些內在的無明的“眾生”存在,
一個怎麼是能夠正直安靜、快樂和自然的呢?
如果一個人的心不空,他要想有佛的自然、安樂是不可能的。
所以,有史以來,諸佛們一直強調,
要倒空你的心,要識破妄心,要無為,不要種種妄作……
那正是因為他們看穿、看透、從真正終極上、大整體上――
看到了生命及萬有一切的實相的緣故。
所以,世間人要想獲得真正安寧、有實義的生活:
請倒空你的心,看清或識破你的妄心的種種努力,無為……。
無為――自然而為,覺知而為,清醒而為,非力性而為……
世人不要被妄心妄念所無明欺騙及運作,
做究竟人,行無為法,安住在真正之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