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改過十訓

2012090718:30
 

 

 

 

 

弘一大師改過十訓
1、虛心 
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
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
今舉數例:孔子曰:“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
又曰:“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
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
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
“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
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2、慎獨 
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
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
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
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
又引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此數語為餘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3、寬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
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4、吃虧 
古人云:“我不識何等為君子,
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
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
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
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5、寡言 
此事最為緊要。孔子云:“駟不及舌”,
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6、不說人過 
古人云:
“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
孔子亦云:“躬自厚而薄責於人。”
以上數語,余常不敢忘。

 

7、不文己過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
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8、不覆己過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鬚髮大慚愧,生大恐懼。
髮露陳謝,懺悔前愆。
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9、聞謗不辯 
古人云:“何以息謗?曰:無辯。”
又云:“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
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 
嗔習最不易除。古賢云:
“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
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
華嚴經云:“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