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後的報恩

2015042212:30

 作者:劉曉

 

上個世紀三四十年代,

中國有個鼎鼎
大名的「電影皇后」,名叫胡蝶。

其出色的演技,使其拍攝的電影曾創下

國產影片有史以來票房的最高記錄。

雖然在演藝界取得了佳績,
但胡蝶
為人十分謙遜,而且敢於仗義執言。 

抗戰勝利後,胡蝶隨丈夫移居香港,丈夫去世後,
她在1975年移居加拿大,
過起了平靜的生活。

一天,一位從日本
移居到溫哥華的老華僑找到她,
提及了
讓他終身難忘的往事:
那是胡蝶在
大舞台演出的一個晚上。 

當時老華僑還是一名年輕的小工,負責拉舞台的大幕。
不知是緊張還是
別的原因,大幕出了問題,
弄得台上
演員僵場,台下觀眾起鬨。
事後老闆
大發脾氣,狠狠訓斥了這名拉幕的小工,
罵得他狗血噴頭。

胡蝶看不下去了,挺身
而出,仗義執言道:
「你為甚麼要這麼凶!
他還是一個孩子,下次注意就是了。」

 

老闆不敢惹惱這位紅透半邊天的大演員,
只好灰頭土臉地收了場。

當時拉幕的小工
心中就暗暗立下誓言:
將來我發了,
定要回報您!

不久,小工有機會去了日本,

先到餐館打工,後來自己開了個酒店,
經過風雨沉浮,終於成為一名富翁。

70年代,他打聽到胡蝶已移居溫哥華,
便賣掉家產,舉家定居溫市。

聽完老華僑的敘述,胡蝶才在記憶中搜尋到這樁
在她的生命中再小不過的事情,

而她也根本沒想到這樣的小事卻讓一個人銘記了一生。

老華僑告訴胡蝶,他知道
胡蝶生活拮据,
但送她錢款一定不會收,
便在離她住處不遠的地方,
以胡蝶的名義
購了一套高級公寓,贈送給她。

 

滿足了心願的老華僑不久離開了人世,
而1989年81歲的胡蝶也「飛走了」。

中國古人有言:「施恩勿記,受恩勿忘」,
「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老華僑四十年後的報恩 不正是這最好的註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