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就是共鳴

2014112008:30
 
 




 

這是如何運作的呢?噢,這真的很簡單。
生命中的一切都是能量。所有的一切。
生命中的一切都是振動。所有的一切。
振動是能量的流動,是本體透過精細的流動過程以不同形式展現。

所有的一切都連結著其他所有的一切。
所有的一切。沒有一個事物是「不被連結」或「被分割的」。
我們只是以為它們是分離的。不被連結和被分割是不可能的。

一切總體真的是一個非常巨大的母體——比所能測知的還要更大。
這母體在不同的地方會有不同的振動頻率。
這些差異可以看作是能量場中的「局部擾動」——
就像把小石子扔進池水裡一樣。

你就是一個局部擾動。你的思想、言語和行動也是。
言語會振動;思想會振動;行動會振動。
當然,言語不過就是聲音罷了,而聲音也不過就是以某種頻率振動的能量。
思想的密度較小,因此會以不同的頻率振動。
行動的密度較大,因此也會以其他不同的頻率振動。

「創造」只是一個調整的動作,
把頻率調整到與已存在於一切總體中的那個創造物一致,
藉由彼此頻率的調和一致,就能使該創造物被你吸引過來。
你其實並沒有「創造」任何東西;
你只是注意到它已經被創造好,並且磁化它——或吸引它。

吸引力的方法只不過是將你自身的能量,
調整到符合你所想要去體驗的能量。
同樣的,你並沒有創造任何東西;
你不過是體驗到那個已經被創造好的。
你是藉由能量的「同化」,
把它從無限潛能場中拉向你、將它「召喚出來」的。

《與神對話》一直在告訴我們,思想、言語和行動是三個創造的工具。
你所思、所言和所行的一切,都是在創造能量——接著就是實相。
因為你的「實相」只不過是你的能量和它們所吸引來的能量之總和。

彰顯的運作機制不是只有「能量配對」而已,
還包括調整振動頻率來與全體能量的那個面向
(一個個別體所想去經驗的)起共鳴。

「實相」這個詞的意義是指「此時此地所體驗到的」。
記住,唯一可以被體驗的只有此時此地。
你無法體驗昨天,只能回憶;你無法體驗明天,只能期望。
在宇宙中唯一你可以體驗的,只有這裡和現在。

沒有什麼是真正「真實的」;它的「真實」只不過是你正在體驗它罷了。
換句話說,是因為你體驗它,才使它成為真實的。

體驗完全與共鳴有關。
它是關於透過此時此地的你所牽引過來的本體能量,你把它稱為「創造」。

創造就是共鳴。


作者:尼爾‧唐納‧沃許
摘自:比神更快樂/方智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