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LP基本精神:12條前提假設
1、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
人與人之間的不同,構成了這個世界的奇妙可貴。
尊重別人的不同之處,別人才會尊重你自己獨特的地方。
給別人空間也就是尊重別人的信念、價值觀和規條,
這樣才能有良好的溝通和關係。
2、一個人不能控制另外一個人
改變自己,才有可能改變別人。
找出對方的價值觀、創造、增大或轉移對方在乎的價值,
對方便會產生推動自己的行為。
好的動機只給一個人去做某一件事的原因,
但是不能給他控制別人或使事情恰如他所願發生的權利。
3、有效用比有道理更重要
“講道理”往往是把焦點放在過去的事上,
注重效果則容易把注意力放在未來。效果是計畫的基礎,也是所有行動的指標。
真正推動一個人的力量是在感性一邊,
要有效果舊要加上理性方面的認同才會出現。
4、只有感官經驗塑造出來的世界,沒有絕對的真實世界
感官運用總是對客觀世界的資料進行了主觀選擇。
攝入的資料經由我們自身的信念、價值觀和規條過濾而決定其意義,
也因此能儲留在頭腦裡。
改變一個人腦裡的世界,這個人對世界中事物的態度便會改變。
改變主觀經驗在腦裡的結構模式,便會改變事物對我們的影響和我們對事物的感受。
因此,無需改變外面的世界(我們無法知道它是怎樣的),
只需改變我們自己(腦裡的世界),人生便有所改變。
5、溝通的意義決定于對方的回應
溝通沒有對與錯,只有“有效果”或者“沒有效果”之分。
自己說什麼不重要,對方接受什麼才重要。
話有很多種方法說出來,使聽者完全接受或大部分接受講者意圖傳達的資訊,
便是正確的方法。
說話的方法由講者控制,但是效果由聽者決定。
改變說話的方法,才有機會改變收聽的效果。
溝通成功的先覺條件是和諧氣氛。
聽者的抗拒是對講者說話方式不夠靈活的指控。
6、重復舊的做法,只會得到舊的結果
做法有不同,結果才會有不同。
任何創新思維的做法,都會比舊有的多一份成功的機會。
改變自己,別人才有可能改變。
“做法”是規條,目的是取得效果,把焦點放在取得效果之上,
就是靈活不斷地修正做法。改變是所有進步的起點。
有些時候,必須把全部舊的想法放下,才能看到突破的可能性。
過分專注於問題本身,便會看不到周邊的眾多機會。
7、凡事必有至少三個解決方法
有更多做法,就會有更多的選擇,有選擇就是有能力。
現在不成功,只是說現在用過的方法得不到想要的效果。
沒有辦法,只是說現在已知的方法都行不通。
8、每一個人都選擇對自己最佳利益的行為
每一個人做任何事都是為了滿足自己內心的一些需要。
每一個人的行為,對他的潛意識來說,都是當時環境裡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做法。
因此,每個行為的背後,都必定有正面的動機。
瞭解和接受其正面動機,才容易應到一個人改變他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