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節:思考決定行為,行為決定結果(3)
13.從這些事實證明,任何現象的發生都僅存在於我們腦中。
所謂的時間和空間,僅只不過是我們的一種連續的體驗,
只有與現在的感覺相聯繫起來,才談得上所謂過去和未來。
因此,我們明白,有個法則統理一切存在。
每個原子都是永遠存在的,不見的東西,總會在另外的地方被找到。
它不會消失,只會在某個地方。它只會存在需要它的地方。
我們只能得到我們所付出的,我們只能施予給那些願意接受者。
我們可以決定自己成長的軌跡和所需要的和諧環境。
14.統理我們的生活的法則永遠是為維護人類的福祉。
祂是永恆的,我們都無法脫離祂的掌控。
所有永恆的力量都在嚴謹的寂靜中發揮著作用,
但是我們要借助自身力量,讓自己與宇宙法則合一,
只有這樣才能擁有平安和快樂。
15.遭遇到困難障礙和不和諧,
告訴我們應該要放棄既有的舊想法,
方能得到我們需要的新事物。
通過更迭轉換,將好的轉化為更好的,我們才能夠獲得成長。
這是一種有條件的或者說是相對應的行為,
因為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完整的有思想的實體,
就因為我們的完整性,我們要先付出才能有回報。
如果我們不願意先放棄一些東西,那就不可能得到我們所需要的。
16.吸引力法則的運轉,有助於帶來我們欲求的事物。
當我們解瞭了吸引力作用,
並可從過往的經歷中,吸取能幫助我們成長的經驗時,
我們就可以有意識地對周遭的環境加以控制。
能發揮此一能力,決定了我們獲得的和諧和幸福的程度。
17.當我們達到更高的水準,有更寬的視野的時候,
我們獲取促進自身發展的力量的能力也會隨之不斷增強。
而且我們越是明白自己需要什麼,就越容易認清現狀,
吸收所需的力量,我們就只會得到對我們有益的、讓我們成長的養分,
所處的環境和獲取的經驗都會為我們帶來優勢。
當我們學會從經驗中吸取智慧,並從中總結出獲得進步的原理,
困難和障礙才會不再繼續糾纏。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是個眾所皆知的道理。
我們付出的戰勝困難的努力,會帶來同樣程度的完善自己的力量。
18.成長的必要性要求我們要盡最大的吸引力,
去獲得能與我們自身達到完美的和諧的事物。
我們的終極幸福,要通過我們對自然法則的理解與合作來實現。
我們的精神力量常被別人的建議所限制,
有時會錯誤地接受別人並不成熟的意見,並毫不懷疑地聽從。
每天我們都會聽到有關擔憂、煩惱、無能和自卑的種種說法,
這就為這些人的一事無成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大多數人的一生都是庸庸碌碌的,
雖然在他們身上始終存在著成功的可能性,
只需他們解放思想、勇於開拓就能獲得真正的成就。
女性比男性更容易遭遇這種困境。
因為女性的感情更豐富,所以更容易被別人的思想振動所干擾,
而且悲觀和消極的想法也更容易擾亂她們。
上一頁 回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