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講本師釋迦牟尼佛
在因地中為法捨身幾段故事給諸位聽,
現在先引涅槃經一段來說。
釋迦牟尼佛在無量劫前,當無佛法時代,曾作婆羅門,
這位婆羅門,品格清高,與眾不同,發心訪求佛法。
那時忉利天王在天宮瞧見,要試此婆羅門,有無真心,
化為羅剎鬼,狀極兇惡,來與婆羅門說法,
但是僅說半偈(印度古代的習慣以四句為一偈)。
婆羅門聽了羅剎鬼所說的半偈很喜歡,
要求羅剎再說後半偈,羅剎不肯。
婆羅門力求,羅剎便向婆羅門道:
「你要我說後半偈,也可以,你應把身上的血給我飲,
身上的肉給我吃,才可許你。」婆羅門為求法故,
即時答應道:「我甚願將我身上的血肉給你。」
羅剎以婆羅門既然誠懇地允許,便把後半偈說給他聽。
婆羅門得聞了後半偈,真覺心滿意足,
不特自己歡喜,並且把這偈書寫在各處,
遍傳到人間去。
婆羅門在各處樹木山岩上書寫此四句偈後,
為維持信用,便想應如何把自己肉血給羅剎吃呢?
他就要跑上一棵很高很高的樹上,跳躍下來,
自謂可以喪了身命,便將血肉給羅剎吃。
羅剎那時,看婆羅門不惜身命求法,心中十分感動,
當婆羅門在高處捨身躍下,未墜地時,
羅剎便現了天王的原形把他接住,
這婆羅門因得不死。
羅剎原係忉利天王所化,欲試試婆羅門的,
今見婆羅門求法如此誠懇,自然是十分歡喜讚歎。
若在婆羅門因志求無上正法,
雖棄捨身命亦何所顧惜呢!
剛才所說:婆羅門如此求法困難,不惜身命。
諸位現在不要捨身,而很容易的得聞佛法,
真是大可慶倖呀!
還有一段故事,也是涅槃經上說。
過去無量劫時候,釋迦牟尼佛,
為一很窮困的人,當時有佛出世,
見人皆先供養佛,然後求法,
己則貧窮無錢可供,他心生一計,
願以身賣錢來供佛,
就到大街上去賣自己的身體。
當在大街上喊賣身時,恰巧遇一病人,
醫生叫他每日應吃三兩人肉,
那病人看見有人賣身,便十分歡喜,因向貧人說:
「你每日給我三兩人肉吃,我可以給你五枚金錢!」
這位窮人,聽了這話,與那病人商洽說:
你先把五枚金錢拿來,我去買東西供養佛,
求聞佛法,然後每日把我身上的肉割下給你吃。
當時病人應允,即先付金錢。
這窮人供佛聞法已畢,
即天天以刀割身上的三兩肉給病人吃,
吃到一個月,病就痊癒。
當窮人每天割肉的時候,
他常常念佛所說的偈,精神完全貫注在法的方面,
竟如沒有痛苦,而且不久他的身體也就平復無恙了。
這窮人因求法之故,發心做難行的苦行有如此勇猛。
諸生現今在這院裏求學,早晚皆得聞佛法,
不但每日無須割去若干肉,而且有衣穿,
有飯吃,這豈不是很難得的好機緣嗎?
再講一段故事,出於賢愚經:
釋迦牟尼佛在因地時候,
有一次身為國王,因厭惡終其身居於國王位,
沒有什麼好處,遂發心求聞佛法。
當時來了一位婆羅門,對這國王說:
「王要聞法,可能把身體挖一千個孔,
點一千盞燈來供養佛嗎?
若能如此,便可為你說法。」
那國王聽婆羅門這句話,便慨然對他說:
「這有何難,為要聞法,情願捨此身命,
但我現有些少國事未了,容我七天,
把這國事交下著落,便就實行。」
到第七天,國事辦完,王便欲在身上挖千個孔,
點千盞燈,那時全國人民知道此事,都來勸阻。
謂大王身為全國人民所依靠,今若這樣犧牲,
全國人民將何所賴呢?國王說:
「現在你們依靠我,我為你們做依靠,
不過是暫時,是靠不住的,我今求得佛法,
將來成佛,當先度化你們,可為你們永遠的依靠,
豈不更好,請大家放心,切勿勸阻。」
那時國王馬上就實行起來。
呼左右將身上挖了一千孔,把油盛好,
燈心安好,欣然對婆羅門說:
「請先說法,然後點燈。」婆羅門答應,就為他說法。
國王聽了,無限的滿足,
便把身上一千盞燈,齊點起來,
那時萬眾驚駭呼號。國王乃發大誓願道:
「我為求法,來捨身命,願我聞法以後,早成佛道,
以大智慧光普照一切眾生。」
這聲音一發,天地都震動了,
燈光晃耀之下,諸天現前,即問國王:
「你身體如此痛苦,你心裏也後悔嗎?」
國王答:「絕不後悔。」
後來國王復向空中發誓言:
「我這至誠求法之心,果能永久不悔,
願我此身體即刻回復原狀。」話說未已,至誠所感,
果然身上千個火孔,悉皆平復,並無些少創痕。
剛才所說,聞法有如此艱難,
諸生現在聞法則十分容易,
豈不是諸生有大幸福嗎!自今以後,
應該發勇猛精進心,勤加修習才是!
弘一大師泉州開元慈兒院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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