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主動運用吸引力法則時,感覺是那麼重要?
Q:在運用吸引力法則時,許多書籍都在強調“感覺”非常非常重要,為什麼?
A:許多書籍的確談到了“感覺”非常非常重要,
以致於我們可以把常說的“心想事成”更準確的描述成“心感事成”。
“感覺”是靈魂的語言,也是你當前狀態的最真實的表達,
它直接反映了你當前所發出的頻率,
而頻率則是你能否真正接收你所求的關鍵,
這一點在這篇闡述“吸引力法則如何理解行動”的帖子中已經敘述過了。
《思考致富》提及;「當你想到目標達成時的感覺(think it)、
得到啟示時(belive it),全力以赴(live it)。」
《秘密》的影片和書也說;
「你最重要的事情是時時刻刻感覺好,尤其是當你想到你的目標時。」
而《與神對話》的作者Neale Donald Walsch在其新書
《比神更快樂》中說的更為明確:「感覺是靈魂的語言。
而在我分享的眾多靈性智慧中,也強調了感覺調整的重要性遠大於行動。
但,這些夠麼?肯定還少了什麼?
那就是《比神更快樂》中所闡釋的秘密,
也是我將會在電子報中與大家分享的秘密。
簡言之,我們過去所經歷的一切,現在所經歷的以及將來所經歷的,
甚至我們過去未曾經歷的、現在未曾經歷的
以及將來未曾經歷的,都已經創建好了。
這不是宿命論,並不是說你已經被規定了命運。
再仔細讀我上面所寫的這一段,你會發現:
所有的一切都已經被創建。但經歷與否取決於你。
也就是說,你具有無上的權力——選擇權。
你可以從這種已經創建的無限的可能、無限的資源中,
選擇你所想經歷的,但是你如何選擇?
通過吸引力法則,更具體一點,
通過你所發出的頻率,如果要更具可操作性一點,那就是:
通過你的感覺
通過你的感覺,你可以感覺到那早已經創造好的自己所想要的目標,
感覺到你已經擁有它(無論你是“看到”、“聞到”、“接觸”
還是採用一些小技巧,還是摒棄了這些感官的感覺,直接感應到它),
你就可以從中將它挑出,成為自己所經歷的現實。
因此,不管你是否意識到,我們常說的“去發現……”實際上應該是:
“去創造……”或者更準確的:“去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