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慾望如何顯化

2024050909:30


自我的慾望如何顯化

在通往意識的旅程中,
第一步是顯化自我的慾望並找到與平靜。

字典將自我定義為「一個人的自尊或自我重要感」
通常用來形容那些炫耀或「炫耀自己」的人。
但實際上,自我遠不止於此,它可以被描述為意識的對立面。

自我存在於我們所有人的內心,
在幫助我們找到有意識的自我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出生起,我們大多數人就習慣用我們的自我來行事和行動。

以下是顯化自我慾望的主要方式:

1.)透過表格/標籤進行識別:

艾克哈特·托勒(Eckhart Tolle)指出,
當你給某樣東西貼上標籤時,
你就帶走了它的所有美麗。他的意思是,
透過使用名稱或標籤來識別事物會偏離其真正本質。

「一朵花或一隻鳥可以為你指引回歸上帝(宇宙)—
回歸自我之本源的道路。
當你看著它或握住它並讓它自然而然地
不給它強加任何詞語或心理標籤時,
你內心會升起一種敬畏、驚奇的感覺。
它的本質默默地向你傳達自己,
並將你自己的本質映照回你。」


在社會中,我們很快就學會用標籤和事物
來辨識和判斷自己和他人。
我們學會用我們的職業或家庭頭銜來定義自己,
例如「我是醫生」或「我是媽媽」。
雖然這些角色具有特定且重要的功能,
但它們真的是我們嗎?

當我們開始認同這些頭銜就是自己時,
我們就將自己與存在的本質分開了。
這同樣適用於物質財產和物品。
不斷地爭取越來越多的東西
來提高你的自我認同
或自我價值也是自我的工作。

當對事物、物品和標籤的識別被剝奪時,
你就會面臨這樣的問題:我是誰?
如果沒有所有的標籤和“東西”,我又是誰?

2.) 創造想像的層次結構:

通常,你會想像自我慾望顯化為大聲的虛張聲勢,
但如果你有同樣的心態,你可能會處於一種自我狀態,
只是獨自坐在角落。

基於社會捏造的階級制度而區別對待他人也是自我。

現實是我們都是一樣的。
無論我們的種族、職業、宗教或種族是什麼。
我們都是一樣的,
對他人的反應或對待他人的方式不同,
在我們的本質與宇宙的其他部分之間設置了一道屏障。

這同樣適用於植物和動物,
如果不尊重它們,本質上你就沒有尊重自己。

「在表面現象之下,一切事物不僅與其他事物相連,
而且與它所來自的所有生命之源相連。」—托爾

3.) 講述你的故事:

我們都有一個故事—“她做了這個”,
“他做了那個”,“我經歷了這個”……
一遍又一遍地重述這個故事是自我喜歡堅持的一種模式。
重新講述一個故事並抱怨它,會讓你處於受害者模式,
並激起情緒,就像它仍在發生一樣,
特別是如果你仍然依戀那個故事的情緒。

這種不願放手和放棄過去的心態來自於我們的自我,
他喜歡將我們留在這個「故事空間」中。
自我絕不是當下,
因此任何讓你遠離當下的事情,都是自我在運作。

這並不是說你永遠不能重新講述過去的故事,
而是當人們對這個故事有一種認同感,
或者不斷地內心獨白這種情況,是多麼不公平時—
即使在它發生很久之後,還是自我作祟。

為了保持清醒,我們所能做的就是專注當下。
接受我們的感受,無論情緒是否負面,
並讓自己處於這種感覺中,
能創造寧靜、空間、理解並最終解決問題。
如果你一遍又一遍地重述你的故事來扮演“受害者”,
那麼這一切都無法實現—
這一切只會為自我創造更多的戲劇性。

4.)希望現在的禮物有所不同:

活在當下是唯一有意識的生活方式。
當你開始覺得只有當 X、Y 或 Z 發生時
你才會快樂時,你真正做的就是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遠離當下並陷入自我。

我們的自我讓我們相信:
我們需要「東西」才能快樂、成功或平靜,
而實際上我們所尋求的所有這些東西
都真正存在於我們內心。
你已經是你所尋求的了。

當目標是出於自我意識而不是有意識的目的而製定時,
通常當目標實現時,內心深處仍然存在著一種不滿足感。
這是因為自我總是在尋找越來越多的東西,
而不是只允許現狀。

當我們接受當下,讓自己有空間去理解,
我們真正尋求的東西必須先在內在發生,
然後才能從外在顯化出來,
我們就會找到一種深深的平靜和滿足感。

目標給了我們目的、雄心和動力,
但當我們將這些目標與最終結果或感覺連結起來,
而不是專注於當下時,我們就會脫離意識。
外在的任何事物都無法帶給我們幸福或平安,
因為這些東西都來自內心。

「自我說,一旦一切都落實到位,我就會找到平靜。
    靈魂說,一旦我找到平靜,一切都會水到渠成。」
—佚名者。

5.) 向他人提供資訊:

「馴服自我」的第一步就是意識到它,
有時,在別人身上比在我們自己身上更容易意識到它。

當你認識到別人的自我時,
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要陷入其中。
雖然這可能很困難,
但這是一個學習的過程,可以讓我們真正練習意識。

通常,當我們遇到對抗的情況
或發現自己遇到一些怨恨的情況時,
我們的防禦會立即採取行動。
當感到受到人身攻擊或更嚴重時,
發現需要“正確”而對方“錯誤”,
我們就開始滿足自我。

「正確就是認同一種心理立場—
一種觀點、觀念、判斷和一個故事……」

自我喜歡為了正確而犯錯。換句話說:
你需要讓別人錯,才能更清楚認識自己。
正確會讓你處於想像中的道德優越感。

當我們真正了解自己時,
就不可能感到受到另一個人的威脅或攻擊,
因為你天生就明白那個人,
只是出於他們的自我而做出的反應,
當我們認識到這一點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寬恕。

通常,所需要的只是認識和靜止,
讓自我消散,
因為自我和當下時刻的意識無法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