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室六門集】
第二門 破相論
問曰。若復有人。志求佛道。當修何法。最為省要。
答曰。唯觀心一法。總攝諸法。最為省要。
問曰。何一法能攝諸法。
答。心者萬法之根本。一切諸法唯心所生。
若能了心。則萬法俱備。
猶如大樹所有枝條及諸花果。皆悉依根而始生。及伐樹去根而必死。
若了心修道。則省力而易成。不了心而修道。則費功而無益。
故知一切善惡皆由自心。心外別求。終無是處。
問。云何觀心稱之為了。
答。菩薩摩訶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了四大五陰本空無我。
了見自心起用有二種差別。
云何為二。一者淨心。二者染心。
此二種心法界自然。本來俱有。雖離假緣。合互相待。
淨心恒樂善因。染體常思惡業。若不受所染。則稱之為聖。
遂能遠離諸苦。證涅槃樂。若隨染心造業。受其纏覆。則名之為凡。
沈淪三界。受種種苦。何以故。由彼染心障真如體故。
十地經云。眾生身中。有金剛佛性。猶如日輪體明圓滿廣大無邊。
只為五陰重雲覆。如瓶內燈光不能顯現。
又涅槃經云。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無明覆故。不得解脫。
佛性者即覺性也。但自覺覺他。覺智明了。則名解脫。
故知一切諸善以覺為根。因其覺根。遂能顯現諸功德樹。
涅槃之果。因此而成。如是觀心。可名為了。
問。上說真如佛性一切功德因覺為根。未審無明之心以何為根。
答。無明之心。雖有八萬四千煩惱情欲及恒河沙眾惡。
皆因三毒。以為根本。其三毒者。即貪嗔癡是也。
此三毒心。自能具足一切諸惡。
猶如大樹。根雖是一。所生枝葉其數無邊。
彼三毒根。一一根中。生諸惡業。
百千萬億。倍過於前。不可為喻。
如是三毒心。於本體中。應現六根。亦名六賊。即六識也。
由此六識出入諸根。貪著萬境。能成惡業。障真如體。故名六賊。
眾生由此三毒六賊。惑亂身心。沈沒生死。輪迴六趣。受諸苦惱。
猶如江河。因少泉源。涓流不絕。乃能彌漫。波濤萬里。
若復有人斷其本源。即眾流皆息。求解脫者。
能轉三毒為三聚淨戒。轉六賊為六波羅蜜。自然永離一切苦海。
問。六趣三界廣大無邊。若唯觀心。何由免無窮之苦。
答。三界業報唯心所生。本若無心。於三界中。即出三界。
其三界者。即三毒也。貪為欲界。嗔為色界。癡為無色界。故名三界。
由此三毒。造業輕重。受報不同。分歸六處。故名六趣。
問。云何輕重分之為六。
答。眾生不了正因。迷心修善。未免三界。生三輕趣。
云何三輕趣。所謂迷修十善。妄求快樂。未免貪界。
生於天趣。迷持五戒。
妄起愛憎。未免嗔界。生於人趣。迷執有為。
信邪求福。未免癡界。生阿修羅趣。
如是三類。名三輕趣。
云何三重趣。所謂縱三毒心。唯造惡業。墮三重趣。
若貪業重者。墮餓鬼趣。
嗔業重者。墮地獄趣。
癡業重者。墮畜生趣。
如是三重。通前三輕。遂成六趣。
故知一切苦業由自心生。但能攝心。離諸邪惡。
三界六趣輪迴之苦。自然消滅。即得解脫。
問。如佛所說。我於三大阿僧祇劫。無量勤苦。方成佛道。
云何今說唯只觀心而制三毒即名解脫。
答。佛所說言。無虛妄也。阿僧祇劫者。即三毒心也。
胡言阿僧祇。漢名不可數。此三毒心。於中有恒沙惡念。
於一一念中。皆為一劫。如是恒沙不可數也。故言三大阿僧祇。
真如之性。既被三毒之所覆蓋。
若不超彼三大恒沙毒惡之心。云何名為解脫。
今若能轉貪嗔癡等三毒心。為三解脫。是則名為得度三大阿僧祇劫。
末世眾生。愚癡鈍根。不解如來三大阿僧祇祕密之說。
遂言成佛塵劫。斯豈不疑誤行人退菩提道。
問。菩薩摩訶薩。由持三聚淨戒。行六波羅蜜。方成佛道。
今令學者唯只觀心。不修戒行。云何成佛。
答。三聚淨戒者。即制三毒心也。制三毒心成無量善聚。
聚者會也。無量善法普會於心。故名三聚淨戒。
六波羅蜜者。即淨六根也。胡名波羅蜜。漢名達彼岸。
以六根清淨不染六塵。即是度煩惱河。至菩提岸。故云六波羅蜜。
問。如經所說。三聚淨戒者。誓斷一切惡。誓修一切善。
誓度一切眾生。今者唯言制三毒心。豈不文義有乖。
答。佛所說經是真實語。菩薩摩訶薩。於過去因中修行時。
為對三毒。發三誓願。斷一切惡。故常持戒。
對於貪毒。誓修一切善。故常習定。
對於瞋毒。誓度一切眾生。故常修慧。
對於癡毒。由持如是戒定慧等三種淨法故。能超彼三毒成佛道也。
諸惡消滅。名之為斷。諸善具足。名之為修。
以能斷惡修善。則萬行成就。自他俱利。普濟群生。名之為度。
故知所修戒行不離於心。若自心清淨。則一切佛土皆悉清淨。
故經云。心垢則眾生垢。心淨則眾生淨。
欲得淨土。當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三聚淨戒自然成就。
問。如經所說。六波羅蜜者。亦名六度。
所謂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
今言六根清淨。名波羅蜜者。何為通會。又六度者。其義如何。
答。欲修六度。
當淨六根降六賊。能捨眼賊。離諸色境。名為布施。
能禁耳賊。於彼聲塵。不令放逸。名為持戒。
能伏鼻賊。等諸香臭。自在調柔。名為忍辱。
能制舌賊。不貪諸味。讚詠講說。名為精進。
能降身賊。於諸觸慾。湛然不動。名為禪定。
能調意賊。不順無明。常修覺慧。名為智慧。
六度者運也。六波羅蜜若船筏。能運眾生。達於彼岸。故名六度。
問。經云。釋迦如來為菩薩時。曾飲三斗六升乳糜。方成佛道。
先因飲乳。後證佛果。豈唯觀心得解脫乎。
答。誠知所言無虛妄也。必因食乳。然始成佛。
言食乳者有二種。佛所食者。
不是世間不淨之乳。乃是真如清淨法乳也。
三斗者。即三聚淨戒。六升者。即六波羅蜜。
成佛道時。由食如是清淨法乳。方證佛果。
若言如來食於世間和合不淨之牛羶腥乳者。豈不謗誤之甚乎。
真如者。自是金剛不壞。無漏法身。永離世間一切諸苦。
豈須如是不淨之乳。以充飢渴。
如經所說。其牛不在高原。
不在下濕。不食穀麥糠麩。不與特牛同群。
其牛身作紫磨金色。言此牛者。毘盧舍那佛也。
以大慈悲。憐愍一切。故於清淨法體中。
出如是三聚淨戒六波羅蜜微妙法乳。
育一切求解脫者。如是真淨之牛。清淨之乳。
非但如來飲之成道。一切眾生若能飲者。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問。經中所說。佛令眾生修造伽藍。鑄寫形像。燒香散花。燃長明燈。晝夜六時。遶塔行道。持齋禮拜。種種功德。皆成佛道。
若唯觀心。總攝諸行。說如是事。應虛妄也。
答。佛所說經。有無量方便。以一切眾生鈍根狹劣。
不悟甚深之義。所以假有為喻無為。
若復不修內行。唯只外求。希望獲福。無有是處。
言伽藍者。西國語。此土翻為清淨地也。
若永除三毒。常淨六根。身心湛然。內外清淨。是名修造伽藍。
鑄寫形像者。即是一切眾生求佛道也。
所謂修諸覺行。彷像如來真容妙相。豈是鑄寫金銅之所作乎。
是故求解脫者。以身為爐。以法為火。以智慧為巧匠。
以三聚淨戒六波羅蜜以為模楑。鎔鍊身中真如佛性。
遍入一切戒律模中。如教奉行。一無漏缺。自然成就真容之像。
所謂究竟常住微妙色身。不是有為敗壞之法。
若人求道。不解如是鑄寫真容。憑何輒言功德。
又燒香者。亦非世間有相之香。乃是無為正法之香也。
薰諸臭穢無明惡業。悉令消滅。正法香者。其有五種。
一者戒香。所謂能斷諸惡。能修諸善。
二者定香。所謂深信大乘。心無退轉。
三者慧香。所謂常於身心。內自觀察。
四者解脫香。所謂能斷一切無明結縛。
五者解脫知見香。所謂觀照常明。通達無礙。
如是五種香。名為最上之香。世間無比。佛在世日。
令諸弟子。以智慧火。燒如是無價寶香。供養十方諸佛。
今時眾生不解如來真實之義。唯將外火。
燒於世間沈檀。薰陸質礙之香。希望福報。云何可得乎。
又散花者。義亦如是。所謂演說正法。諸功德花。饒益有情。
散沾一切。於真如性。普施莊嚴。
此功德花。佛所稱讚。究竟常住。無凋落期。
若復有人。散如是花。獲福無量。
若言如來令眾生。剪截繒綵。傷損草木。以為散花。無有是處。
所以者何。持淨戒者。於諸天地森羅萬像。不令觸犯。
若誤犯者猶獲大罪。況復今者故毀淨戒。
傷損萬物。求於福報。欲益反損。豈有是乎。
長明燈者。即正覺心也。覺之明了。喻之為燈。是故一切求解脫者。
身為燈臺。心為燈炷。增諸戒行。以為添油。智慧明達。喻如燈火常燃。如是真正覺燈。而照一切無明癡暗。能以此法輪。次第相開示。
即是一燈燃百千燈。燈燈無盡。故號長明。
過去有佛。名曰燃燈。義亦如是。愚癡眾生。不會如來方便之說。
專行虛妄。執著有為。遂燃世間蘇油之燈。
以照空室。乃稱依教。豈不謬乎。
所以者何。佛放眉間一毫相光。能照萬八千世界。
豈假如是蘇油之燈。以為利益。審察斯理。應不然乎。
又六時行道者。所謂六根之中。於一切時。常行佛道。修諸覺行。
調伏六根。長時不捨。名為六時行道。遶塔行道者。塔者是身也。
當修覺行巡遶身心。念念不停。名為遶塔。
過去諸聖皆行此道。至涅槃時。今時世人不會此理。曾不內行。
唯執外求。將質礙身。遶世間塔。日夜走驟。徒自疲勞。而於真性。
一無利益。
又持齋者。當須會意。不達斯理。徒爾虛功。
齋者齊也。所謂齊正身心。不令散亂。持者護也。
所謂於諸戒行。如法護持。必須外禁六情。內制三毒。
慇懃覺察清淨身心。了如是義。名為持齋。
食有五種。
一者法喜食。所謂依持正法。歡喜奉行。
二者禪悅食。所為內外澄寂。身心悅樂。
三者念食。所謂常念諸佛。心口相應。
四者願食。所謂行住坐臥。常求善願。
五者解脫食。所謂心常清淨。不染俗塵。
此五種食名為持齋。若復有人。不食如是五種淨食。自言持齋。
無有是處。唯斷於無明之食。輒作解者。名為破齋。
若亦有破。云何獲福。世有迷人。不悟斯理。身心放逸皆為諸惡。
貪欲恣情。不生慚愧。唯斷外食。自為持齋。必無是處。
又禮拜者。當如法也。必須理體內明。事隨權變。會如是義。乃名依法。夫禮者敬也。拜者伏也。所謂恭敬真性。屈伏無明。名為禮拜。
若能惡情永滅。善念恒存。雖不理相。名為禮拜。其相即法相也。
世尊欲令世俗表謙下心。亦為禮拜。故須屈伏外身。示內恭敬。
覺外明內。性相相應。若復不行理法。唯執外求。內則放縱貪癡。
常為惡業。外即空勞身相。詐現威儀。
無慚於聖。徒誑於凡。不免輪迴。豈成功德。
問。如經說言。至心念佛。必得往生西方淨土。
以此一門。即應成佛。何假觀心。求於解脫。
答。夫念佛者。當須正念。了義為正。不了義為邪。
正念必得往生。邪念云何到彼哉。
佛者覺也。所謂覺察身心。勿令起惡也。
念者憶也。所謂憶持戒行。不忘精進。
了如是義。名之為念。故知念在於心。
非在於言。因筌求魚。得魚忘筌。
因言求意。得意忘言。既稱念佛之名。
須知念佛之道。若心無實。口誦空名。
三毒內臻。人我填臆。將無明心。
向外求佛。徒爾虛功。且如誦之與念。義理懸殊。
在口曰誦。在心曰念。故知念從心起。名為覺行之門。
誦在口中。即是音聲之相。執外求理。終無是處。
故知過去諸聖所修念佛。皆非外說。只推內心。
心即眾善之源。心為萬德之主。涅槃常樂。由真心生。
三界輪迴亦從心起。心是出世之門戶。
心是解脫之關津。知門戶者豈慮難入。識關津者何憂不通。
問。如溫室經說。洗浴眾僧。獲福無量。
此則憑於事法。功德始成。若為觀心可相應乎。
答。洗浴眾僧者。非世間有為事也。世尊嘗為諸弟子。說溫室經。
欲令受持洗浴之法。其溫室者。即身是也。
所以燃智慧火。溫淨戒湯。沐浴身中真如佛性。受持七法。以自莊嚴。
當日比丘聰明上智。皆悟聖意。如說修行。功德成就。俱登聖果。
今時眾生莫測其事。將世間水。洗質礙身。自謂依經。豈非誤也。
且真如佛性。非是凡形煩惱塵垢。本來無相。豈可將質礙水洗無為身。
事不相應。云何悟道。若欲身得淨者。當觀此身。本因貪欲不淨所生。
臭穢駢闐。內外充滿。若洗此身求於淨者。猶如洗塹。塹盡方淨。
以此驗之。明知洗外非佛說也。是故假世事。比喻真宗。
隱說七事供養功德。其事有七。云何為七。一者淨水。二者燃火。
三者澡豆。四者楊枝。五者淨灰。六者蘇膏。七者內衣。
舉此七事。喻於七法。一切眾生由此七法。
沐浴莊嚴。能除毒心無明垢穢。其七法者。
一者淨戒。洗蕩愆非。猶如淨水濯諸塵垢。
二者智慧。觀察內外。猶如燃火能溫淨水。
三者分別。簡棄諸惡。猶如澡豆能淨垢膩。
四者真實。斷諸妄想。猶如楊枝能消口氣。
五者正信。決定無疑。猶如淨灰摩身障風。
六者柔和。忍辱甘受。猶如蘇膏通潤皮膚。
七者慚愧。悔諸惡業。猶如內衣遮醜形體。
如上七法是經中祕密之義。皆是為諸大乘利根者說。
非為少智下劣凡夫。所以今人無能解悟。竊見今時淺識。
唯知事相為功。廣費財寶。多傷水陸。妄營像塔。
虛役人夫。積木疊泥。圖青畫緣。
傾心盡力。損己迷他。未解慚愧。何曾覺悟。
見有為則勤勤愛著。說無為則兀兀如迷。
且貪現世之小慈。豈覺當來之大苦。
此之修學。徒自疲勞。背正歸邪。誰言獲福。
但能攝心內照。覺觀外明。絕三毒永使銷亡。閉六賊不令侵擾。
自然恒沙功德。種種莊嚴。無數法門。
一一成就。超凡證聖。目擊非遙。悟在須臾。
何煩皓首。真門幽祕。寧可具陳。略述觀心。說其少分。
而說偈言。
我本求心心自持 求心不得待心知
佛性不從心外得 心生便是罪生時
我本求心不求佛 了知三界空無物
若欲求佛但求心 只這心心心是佛
破相論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