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不吃素食的迷思 — 為什麼《聖經》给人可以吃肉的印象?
需要指出的是, 27卷本的《聖經·新約》大約是公元367年左右才最終确定的,
而這時距離耶稣的時代、甚至早期教父的時代都已經很遠了。
早期基督徒中間流行的福音書多達100多卷,
而不僅僅是我們今天的人所看到的27卷
(其餘都被收藏起來,不讓人們讀到,也就是不讓信徒知道太多真相)。
近代考古發現的許多聖經古卷,的確向人們展示了一個不同於現在一般人所認識的早期基督教。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2001年由牛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约旦沙漠中的發現》叢書
(即著名的《死海古卷》,全部8卷本),以及發現於埃及納克·罕瑪迪的
大量的古代基督教諾斯替派的經書,其中就有許多的記述與今天人們所認識的早期基督教不同,
甚至大相徑庭。
這一點非常值得對早期基督教有情趣的人們注意、
研究(反證新約聖經的大部份內容經過人為的篡改,別有居心)。
(另一個原因是)中文版《聖經》的翻譯中存在許多問題,
其中之一就是語義含混。最早的《聖經》是用古猶太語記錄的,
所以要想搞清楚《聖經》中有關經文的确切意思,
最準確的辦法就是查考古猶太語。
下面的内容摘自《聖經原旨》一文,該文對《聖經》中
容易引起誤會的幾處經文的翻譯作了考證与糾正,
從中可以看出早期猶太教、早期基督教是禁止殺生的。
關於最容易引起爭議的《聖經》出埃及記20章13節,
即摩西十戒中的第六戒,猶太文原文是“lotirtzach”,
它原本應被譯成“你們不可以殺生”,
而不是現在我們所看到的“你們不可以殺人”。
二十世纪最著名的猶英語學者之一,
Reuben Alcalay博士在他寫的《猶英詞典大全》一書中指出,
“tirtzach”指的是“任意種類的殺害,
無論殺的是什麼”而“lo”一詞意指“你們不可以”。
所以這句經文的正確意思是“你們不可以殺生!”
同樣,耶稣五戒中的第一戒也應該準確地譯为“不可以殺生”(見註1)。
同時,該文還引述了《聖經》研究學者Rev·V·A Holmes—
Gore對四福音書中有關食物用詞的翻譯考證,從中也可以看出基督徒是不吃肉的。
翻譯上的失誤(還有解讀上的失誤和偏差),
造成後世的基督教信仰者理所應當地認為上帝允许他們吃肉,
這實在是很悲哀、很令人遺憾的事(見註2)。
(註1:原始基督教也跟佛教和其他印度宗教一樣
(除了繼續用牲畜祭神的早期婆羅門教以外),
都一致地把不可殺生的教導擺在第一位的戒律上,
因為耶穌曾經是佛教和眥那教的教徒,他沒忘祖不歸宗,
但很多他的修行背景和教導都被掩蓋或收藏起來不讓後人知道。
由此可見,戒殺生是不再輪迴來物質世界的第一步,也是最基本的,
這就是為什麼需要更多人成為3D人的嗜血阿修羅和爬蟲類統治者不願意見到的事情,
會盡量鼓勵吃肉,說吃素的壞話,讓人擔心害怕營養不良。
另一篇另外再談吃肉和吃素跟輪迴的關係,扮演什麼重要或決定性角色)
(註2:中文版的聖經也是從英文那邊翻譯過來,
是誰把猶太文翻譯成羅馬文再翻譯成英文的?是誰那麼大力宣傳和促銷新約聖經,
甚至還在殖民地時期用暴力和鮮血以這本新約聖經
強行取代別人那種與世無爭的古老信仰?
新約聖經已經不再是福音或上帝的語言,而是少數人的洗腦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