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紀法國野獸派大師:馬諦斯Henri Matisse
馬諦斯 Henri Matisse
(1869 ~ 1954 )法國
1888 年取得法學資格的馬諦斯在公證人事務所擔任見習書記員,
然而他不久便感到煩躁和厭。
為了解惑,他開始在素描班上課,不久便體會到繪畫的魅力和喜稅。
並於 1891 年進入朱利安學院,開始他的創作生涯。
馬諦斯在漫長的一生中嘗試了各式各樣的風格和技法。
他最初迷戀於新印象主義風格,
並且借用和改編其他畫家、時代和文化內容,
不斷地探求令他感到滿意的繪畫表現方法。
馬諦斯的多樣性令我們無法定義他的風格,
無法將他歸入到現已規範分類的領域中。
1904 年,馬諦斯開始用點描主義的風格去進行創作,
更標誌著馬諦斯對於這種新技法的迷戀達到了頂點。
但點描法卻令他十分煩惱,他說「分解色彩與分解形體和輪廓相連。
剩下的是過於平淡的平面,
這只會令視網膜感到焦躁,它破壞了色塊和輪廓帶來的平靜」。
為了自己的繪畫注入活力,表現出動態、音樂性和節奏。
馬諦斯已經得出結論,
他認為色彩的功能不在於對光線的模仿,而是在於創造出光線。
印象派以冷或暖來理解色彩的概念。
而馬諦斯此時想做的是透過色彩的對比表現出光線,
透過將明亮的色彩配置在一起放射出光線。
馬諦斯向點描主義階段性的靠攏,
只不過是通向更大膽、更緊密的色彩和形體使用的墊腳石。
在此之後,他發展出野獸派的畫風,
完全脫離了新印象主義的表面性和形式化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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