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性
當心與法塵拉扯時 心便如風中果實般墮落
當一棵果樹正開花時,偶爾一陣風刮過,吹落一些花朵。
有些花蕾繼續留在樹上,並結成青色的小果實,一陣風吹來,其中有些掉在地上。
其他水果繼續成熟,然後它們也會掉下來。
人也是如此,像風中的話與果實,在不同的生命階段中墮落。
有些人在母胎時就夭折,有些在出生後只活了幾天,有些多活了幾年,
有些則在青少年或成年時去世,然而也有人是壽終正寢。
當在省察人時,應深思風中果實的本質——兩者都是非常不確定的。
這種不確定也可以在出家人的生命中看到,有些人想來寺裡出家,
中途卻改變心意離開,有些甚至都已剃髮!
有些已成為沙彌,卻又決定離開;有些只出家一個雨安居便還俗了。
就如風中的果實——一切都非常不確定。
我們的心也類似於此。當某個法塵生起,並與心拉扯時,心便如果實般墮落。
佛陀瞭解這不確定的本質,他觀察風中果實的現象,並以此省察比丘與沙彌弟子。
他發現他們其實都具有相同的本質——不確定!又其他的例外嗎?這就是事物的實相。
不涉入世間法 技能真正自在獨立
因此,若你是以正念修行,就無須別人一五一十地教導你看見與瞭解。
佛陀便是個典型的範例,他的前世是闍那迦‧鳩摩羅王(Janaka Kumara)王,
他無須學習很多,只需要觀察一棵芒果樹。
有天當他和隨行大臣們參觀一座公園時,
坐在象背上的他瞥見一些結實累累的芒果樹,
由於當時無法停下,便決定稍後再回來摘取。
不過,他並不知道隨行大臣們會貪婪地將芒果採光
,他們以竹竿敲下芒果,或這段整支樹枝,將葉子扯破並散落滿地。
在失望與沮喪之餘,國王注意到鄰近的一棵芒果樹,它的枝葉還很完整。
他立刻瞭解到,那是因為它沒有果實,就沒人會去打擾它,所以枝葉不會遭到破壞。
他在回宮的路上一直思惟這件事:「當個國王是多麼不快樂、煩心與困擾啊!
他必須經常憂心國事,若有人企圖攻擊、搶奪或侵佔國土時怎麼辦?」
他的心情始終無法平靜,甚至晚上睡覺時也會被惡夢驚擾。
再次他在心裡看見芒果樹,沒有果實但卻由完整的枝葉。
「若我們變得和那棵芒果樹一樣,」
他心想:「我們的枝、葉也不會遭到破壞。」
他坐在房間禪思,最後由於受到芒果樹的啟發而決定出家。
他將自己比喻作那棵芒果樹,結論是若他不涉入世間法,
就能真正自在獨立,從擔心與困擾中解脫,心將不受困擾。
如此省察後,他成為一位遊行僧。
從此以後,無論走到哪裡,當人問道他的老師是誰時,
他都會回答:「一棵芒果樹。」
他無須接受太多的教導,一棵芒果樹是他覺悟「引導的法」①的因,
這是種引領向內的教導。
他基於這覺醒而出家,少事、少欲、知足,並樂於獨處。
他放棄皇室的地位,終於獲得內心的平靜。
我們也應敏於觀察四周,就如佛陀身為闍那迦‧鳩摩羅王一樣,
因為世上的每件事隨時都準備好要教導我們。
即使只是少許直觀的智慧,我們也可能看清世間法。
我們將瞭解,世上的每件事物都是老師,
例如樹與藤,都可能向我們揭露實相。
我們從自然中就能學到足以覺悟的「法」,
因為每件事都遵循真實之道,無法背離實相。
從無常、苦、無我的角度看 萬物皆平等
伴隨智慧而來的是安定與自製,它們接著會帶來更進一步對實相的洞見,
我們將能瞭解每件事物無常、苦與無我的究竟實相。
例如,所有大地的樹,若從無常、苦與無我的角度來看,都是平等與一體的。
首先他們出生,然後長大與成熟,
不斷變化,直到死亡為止,這是每棵樹必經的過程。
同樣地,人與動物的一生,也是從出生,
到成長與變化,到最後終歸於死。
這從生到死的諸多變化過程,呈現了佛法之道。
換句話說,一切事物都是無常的,
在自然的情況下,終究都會壞滅。
若我們覺知與瞭解,以智慧與正念加以學習,就能如實地見法。
我們將見到人們一直在出生、變化與死亡,
每個人都在生死中輪回,這宇宙之內的所有人都是一體的。
清楚明白地看見一個人,就等於看見世上所有的人。
同樣地,每件事都是「法」――
不只是肉眼所見的事物,還包括內心所見的事物。
一個想法生起,然後改變與消逝,那是「名法」(nama-dhamma)――
單純一個法塵生滅,這是心的真實本質。
總之,這是佛法的聖諦。若人不如此地看見與觀察,就無法真的看見!
若確實看見,他就具有智慧,可去聆聽佛陀宣說教法。
佛、法、僧 都在我們的心裡
佛在哪裡?
佛在法中。
法在哪裡?
法在佛中,
就在當下!
僧在哪裡?僧在法中。
佛、法、僧都在我們的心裡,但必須自己去看清。
有些人偶爾會說:「哦!佛、法、僧都在我的心裡。」
然而,他們的修行卻不如法,
因此要想在心裡找到佛、法、僧根本就不可能,
因為心必須成為覺知「法」的心才可以。
那時我們才會知道,實相確實存在世上,且可以讓我們修行與瞭解。
例如,受、想、行等名法都是不確定的。
憤怒生起時,它成長、轉變,然後消失,快樂也是如此,
它們都是空的,不是真實的「東西」。
內在有身與心,外在則有樹、藤等各種事物,
都在展現這不確定的普遍法則。
無論它是一棵樹、一座山或一隻動物,
一切都是「法」,每件事都是「法」。
「法」在哪裡?簡單地說,不是「法」的東西並不存在。
「法」是本質,這就稱為「真實法」②,若人看見本質,他就看見「法」;
若它看見「法」,他就看見本質。看見本質即見性,見性即覺悟「法」。
因此。每一刻、每個動作,生命的究竟實相都只是又一次無盡的生閉環,
那麼,學習如此多的東西要做什麼?
若我們在所有姿勢(行、住、坐、臥)下,都能保持正念與正知,
則自覺——覺知當下的真實法,隨時都可能發生。
見「法」者 即能見佛
現在,佛陀——真實的佛陀——依然活著,因為他即是「法」本身,是真實法。
而能讓人成佛的真實法,依然存在,
它並未逃到任何地方去!因此有兩個佛:一個在身體,另一個在心。
「真正的法,」佛陀告訴阿難,「唯有透過修行,才能悟入。」
凡是見「法」者即見佛,見佛者即見「法」。
怎麼說呢?從前佛並不存在,只有當悉達多‧喬達摩覺悟「法」時,才成為佛陀。
依此解釋,則我們的情況就和他相同,
若我們覺悟「法」,同樣也會成佛,這就稱為「心中之佛」或「名法」。
一定要對自己所做的每件事保持正念,
因為我們會成為自己善行或惡行的繼承者。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只需要在日常生活中覺知這樣的情況即可。
悉達多‧喬達摩就是因為瞭解這實相而覺悟,世上也因此出現了一個佛陀。
同樣地,若每個人都能達到這樣的覺悟,也同樣可以成佛。
所以,佛陀依然存在。聽到這點,有些人因而變得很高興,說:
「若佛陀還在,那麼我就可以修行佛法了!」你們應如此瞭解它。
佛陀並未創造「法」 只是發現它
佛陀所覺悟的「法」,是恒存於這世上的「法」。
它可以比喻為地下水,當有人想挖井時,一定要挖得夠深才能找到地下水,
水一直都在那裡,他們並未創造它,只是發現它而已。
同樣地,佛陀並未發明或指定「法」,他只是將已存在的東西揭露出來而已。
佛陀透過觀而看見「法」,「法」是這世間的實相,
因為看見這個,所以悉達多‧喬達摩被稱為「佛」。
所以「法」能讓人成佛,成為「覺知者」――覺知「法」的人。
若人們具有善行,並專心致志於佛法,則那些人永遠不乏戒與善。
具備這樣的認識,將瞭解我們其實離佛陀並不遠,而是與他面對面。
當瞭解「法」時,當下就見到了佛。
若人真的在修行,則無論他坐在樹下,
或躺著,或任何姿勢,都能聽到佛法。
這不是要你思考的事,它出自于清淨心。
只記住這些話還不夠,
因為這有賴於見到「法」本身,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因此,應下定決心修行,以便能見到「法」,
我們的修行才能真正完成,
無論行、住、坐、臥,都能聽見佛陀的「法」。
佛陀的教導完備且舉足 只待你去修行
佛陀教導我們到安靜的地方居住,才能學習收攝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這是修行的基礎,因為六根是事物生起的地方,它們只在這些地方生起,
因此,收攝六根就是為了覺知那裡發生的情況。
一切的善與惡都是經由這六根生起,它們是主宰身體的感官。
眼睛主看色,耳朵聽聲,鼻子嗅香,舌頭嘗味,
身體接觸冷、熱、軟、硬等感受,意根則主法所緣的生起。
我們所需要做到,只是將修行建立在這幾個點上。
這個修行是很容易的,因為佛陀已為我們設定好需要的專案。
這就如佛陀已種植了一片果園,並邀請我們去採摘果實,我們無須種植任何樹。
我們所關心的事,無論是戒、定或慧,
都無須去創造、制定或推測,
我們要做的只是遵循已存在於佛陀教導中的內容。
珍惜能修行「法」的福報
因此,我們是具大功德與大福報的眾生,能聽到佛陀的教導。
果園已存在,果實也已成熟,每件事都已完備且具足,
所欠缺的只是有人去採摘果實與食用,是具有足夠信心的人去加以修行!
我們應思惟自己的功德與福報都是很珍貴的,
只要環顧四周其他眾生不幸的遭遇就能得知。
以狗、豬、蛇與其它生物為例,
它們並無機會學習、知道、修行「法」,是正在承受惡報的不幸眾生。
當一個生命無機會學習、知道與修行「法」時,就無機會解脫痛苦。
身為人類,我們不應該讓自己變成不幸的受難者,喪失端正的威儀和戒律。
別變成不幸的受難者!
別成為無望到達涅槃解脫道與增長德行的人,
別認為我們已沒有希望!
若如此思惟,我們就會如其它眾生一樣,變成不幸的一群。
我們都是生在有佛陀教化之處的眾生,因此早已具備足夠的福報與資源。
若現在就改正與增長我們的瞭解、觀念與知識,
它就能帶領我們如法地處事與修行,而能在此世就看見與覺悟「法」。
因此,我們和其他眾生如此不同,我們是有能力與機會覺悟「法」的人。
佛陀教導我們:此刻,「法」就在我們的面前;
此時,佛就和我們對面而坐!你還想在何時、何地看到他呢?
若我們不正確地思惟、修行,就會落入畜牲、地獄、惡鬼與阿修羅道。③
那是怎樣的情形?只要看自己的心。當憤怒生起時,那是什麼?
那就是了,看清楚!當妄想生起時,那是什麼?就是它,仔細地觀察!
當貪欲生起時,那是什麼?就在那兒,把它看清楚!
當心無法辨識與清楚瞭解這些心境時,它就喪失為人的資格。
所有情況都屬於「有」的狀態,「有」引發「生」,「生」再引發「老」、「死」。
因此,我們是照著內心的情況而「有」或「生」。
[注釋]
①「引導的」(opanayiko):「法」的特質之一。
值得引入自心;值得瞭解;藉修行嘗試;引導向內。
經上列舉佛法的特質:
「法是世尊善說、自見、無時的、來見的、引導的、智者自知」。
②實相:即「法」的本質,或稱為「真實法」(sacca-dhamma)。
③根據佛教思想,眾生依各自的業而在六道輪回,
包括天道(樂多餘苦)、人道(苦樂參半),
以及畜牲、地獄、惡鬼或阿修羅道(這些地方苦多餘樂)。
阿姜查一直強調,我們應當下在心裡觀察這六道。
根據內心的狀況,可以說我們一直都處於六道之中,
例如當內心怒火中燒時,我們當下就從人道沉淪,而轉生於地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