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愛情(6)從佛經裡感悟愛情
佛教勸人學習放下萬緣,不要執著感情,
卻不是要人無情,因為,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
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
明白“緣散則散,緣聚則聚”的道理,
愛、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釋懷。
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沒有感情,
佛教稱眾生為“有情”,就是因為“有愛”的緣故。
人活在世界上,除了飲食的養分,還需要精神的滋潤,
而感情就是最好的精神滋潤劑,
因此,感情和生命可說是息息相關的。
感情雖然帶給人很多溫暖,卻也充滿痛苦。
相愛的人,感情濃烈,如膠似漆分不開,
一旦愛過了頭,或失去了愛,就變成了苦。
也有人以為只要不動情,就不會為愛所苦,
這恐怕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既然情愛和生命息息相關,
無論是否定它,或硬生生地把它切斷,
既不合乎佛法的因果,也不合乎人情的道理。
佛教雖然勸人學習放下萬緣,不要執著感情,
卻不是要人無情,因為人本來就是有情眾生。
一、遇上觸礁的愛情
然而,男女間的感情,往往非自己的期待所能控制。
假如有一天,你的女朋友或是男朋友突然跟你說:
“對不起!我已經遇到更適合的人,
請你以後不要再來找我。”
你會不會覺得晴天霹靂?覺得自己被背叛、被拋棄了?
曾有位年輕男子,因為感情觸礁,非常痛苦,他說:
“如果是我要離開她,可能就不會這麼苦,
偏偏是她要離開我,
而我不想離開她,所以我就像被判了死刑一樣。”
失戀的人,常常悲觀地覺得生不如死:
“連我最愛的人都不要我了,我還活下去做什麼?”
有時候甚至還會罵說:
“哼!你不要我,我本來就不想要你了。”
或是“真是有眼無珠。”有時候在報上可以看到,
有人為情輕生,結束自己的生命;
有人為情殺人,抱著
“你讓我這樣痛苦,我也不讓你快活。”
或是“我得不到你,天下人也甭想得到你。”
的偏激心理,而把對方殺了,
甚至有的在殺了對方之後,自己也跟著自殺。
大多數的人都知道,愛情是雙向的,既然如此,
如果對方不愛你,
就不要苦苦追求不捨,應該知趣地離開,
可是,有些人偏偏就是死心眼,非卿不娶,非君不嫁,
不但為對方帶來困擾,也讓自己陷入困境。
話雖這麼說,畢竟人非草木,誰能無情?
一般的人,仍常常為情所苦,
可見得要放下感情,其實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二、以因緣化解愛恨
因愛而生怨、生恨是很不幸的,
因為真正的愛情要雙方你情我願,
有因有緣才能成就,不是自己想要就要。
假使對方已經明白拒絕你的感情,自己卻還想盡辦法,
想把對方追回來,就好像賭輸的人一樣,
心中不服氣,老是想翻本,
錢輸光了就想辦法再借,也因而愈陷愈深,不可自拔。
既然知道無法挽回,就不要再陷下去了,
應該趕快撤退,就算是以此為戒,
至少學到經驗,也就夠了,這樣就是對自己慈悲。
慈悲不僅是照顧別人,事實上,也是在保護自己。
我曾經見過一位女孩,在被男友遺棄時,
希望自己能和男友同歸於盡,
後來,她知道男友早已另結新歡,
鐵定不可能再回頭來愛她,於是便說她已經想通了,
既然因緣如此,為了讓自己好好地活下去,
就不想痛恨他一輩子了。
當愛情受到挫折時,
應試著化解自己心中的憤怒、不平。
像這個女孩所體會到的“因緣”,即是“空”的觀念,
是最能夠助人擺脫痛苦的。
只要把愛情的聚散當成因緣變化來看,
明白“緣散則散,緣聚則聚。”的道理,
愛、恨便能在這一念之間轉變、釋懷。
三、以尊重的心態經營愛情
曾有位太太向我訴苦:
“愛情應該是犧牲自己,奉獻他人。
我丈夫雖然口裡說愛我,
卻從不奉獻他自己,反倒要我奉獻給他。
我想,既然他不愛我,那我也不要愛他了。”
為什麼奉獻愛情,卻還有要求回報的附加條件呢?
照道理說,真正的愛情應該是無私的付出,
但是多半的愛情還是以佔有、控制為出發點,
這和人的不安全感有關,因此,
要求情人對你做到全心的奉獻,恐怕是很困難的事。
也因如此,甜蜜的愛情,卻往往是最痛苦的。
期待、要求,希望得到對方“真心”的對待和付出,
可是,這種心是“真心”嗎?
《金剛經》中有一段話:
“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
“諸心”是指每一個眾生的種種心理活動現象,
這些都是虛妄的,
從佛法的觀點來看,只要有心,就都不是真心,
要“心無所住”,心中無物、無心,那才是“真心”。
所以說,占有心、依靠心、期待心,
都不叫“真心”,而是“煩惱心”。
古人說“相敬如賓”雖是老生常談,
卻是能夠維繫長久愛情的真正智慧。
如果想避免吵架、誤解,
或者是想消融不斷的期待、要求,
在遇到諸如此類的問題時,不妨以尊重的心態,
心悅誠服、歡歡喜喜、平平靜靜去面對、解決,
心中的糾結,其實在當下都能即得化解。
愛情裡的關係,並不是在互相執著、糾纏和佔有,
而是互相的貢獻、成長和學習。
能夠互相關懷、照顧、包容,
不去彼此計較、相互猜疑,
多溝通,並相互信賴,才能成為菩薩伴侶。